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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鄒家成稱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案、無意癱瘓立會及要求特首下台

【初選47人案】鄒家成稱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案、無意癱瘓立會及要求特首下台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4日)踏入審訊第99天。鄒家成繼續作供,就他在協調會議主張「會」否決預算案,鄒稱與「無差別」否決有別,因他目的是爭取五大訴求、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案,若預算案「一蚊都唔關(五大訴求)事」便要反對。鄒又強調,若政府落實五大訴求會在預算案反映,惟法官李運騰質疑鄒無做過立法會議員,法官陳慶偉亦提到過往曾主持的「鉛水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無列在預算案。鄒並指,會透過積極審議和將議會資訊帶去社區和網絡,向政府施壓要求回應五大訴求,但他無意以癱瘓立法會及要求特首下台為施壓手段,認為林鄭下台「冇意思」,「個制度一日唔變,邊個上台都一樣。」

翻查資料,當局曾於2016年回覆議員就預算案的提問,指2016/2017年行政署「其他僱用服務及專業費用」較上一年度增加4,400萬,主因包括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所需法律服務開支。

鄒稱「會否決」與「無差別否決」有別、是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案

鄒家成今作供,提及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上,曾就戴耀廷提出的「會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動議改為「會」運用字眼,因認為不應用如此「模棱兩可」的字眼,但遭民主黨代表反對。

辯方大律師陳世傑續問,鄒提到的「會否決」和「無差別否決」一樣嗎?鄒說「唔一樣」,表示他所說的「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目的是「爭取五大訴求」,「對我嚟講,就係以五大訴求作為唯一優先嘅標準,去審視財政預算案。」

大律師 陳世傑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陳慶偉問,即是作為談判籌碼?鄒指當時無特別去想是否談判籌碼,「我純粹覺得,群眾要求五大訴求,咁我哋就要入議會,為人民爭取五大訴求」,並解釋政府如在預算案有一些促成五大訴求落實的撥款內容,就會再根據整份預算案的利弊,再決定投票取態;而「如果審視完財政預算案,入面係一蚊都唔關事嘅話,我覺得就要投反對票」。

鄒續解釋,他是第二次協調會議後才萌生這想法,認為是會上有關否決權的爭拗刺激到他有此想法。

鄒稱「墨落無悔」已向政府表明就財案看法、談判存在於審視財案過程內

法官陳慶偉續關注預算案如何反映五大訴求,指首先政府已撤回《逃犯條例》,故不會在預算案反映,鄒同意。陳慶偉並指鄒當然要先向政府提出訴求並作商討,才會反映在預算案。鄒回應稱「墨落無悔」聲明書本身是一個公開及事先表達的立場,「我覺得呢個已經係向緊政府表達,我哋對財政預算案嘅睇法。」

鄒續認為,談判「根本就存在喺審視財政預算案嘅過程裡面」,指財政司司長發表預算案前,議員會收到司長二讀時發表的演辭,及牽涉每個部門撥款的管制人員報告,議員其後可向各部門提交書面提問,「基本上就問乜都得」,而之後進入特別財委會階段,「根本就係一個談判嘅階段」,在談判過程可看到預算案有否回應五大訴求。

鄒引盧偉聰說法 指個人認為撤回612暴動定性早落實

陳慶偉追問,但像「撤回暴動定性」如何反映在預算案?鄒提到第一次協調會議上,戴耀廷有就「五大訴求」發表意見,提及當時社會已在討論不用再提撤回612暴動定性,因不想影響爭取雙普選的進度;而鄒個人亦認為此訴求「一早已經落實咗」,指2019年6月12日後不久,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見記者說:「我唔係話大家係暴徒。」法官李運騰打斷,指不認為需知道所有細節,並指最終是否暴徒並不是警務處長決定,而是法庭決定。

時任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
時任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

鄒並在法官追問下指,戴會上提到對五大訴求的理解,與他的理解並無不同,而戴當時並非談及參加初選資格,只是提到「出面有好多人爭取五大訴求、要求五大訴求」。

官質疑鄒家成未做過立法會議員 如何得知預算案必反映五大訴求

李運騰亦追問,鄒是想看到政府花錢回應五大訴求、抑或想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指兩者或不一樣。鄒回應:「以撥款嘅方式回應五大訴求,就係促成五大訴求嘅落實」。李運騰續說,但鄒從來無做過立法會議員,鄒說:「係,但我識得睇電視同睇 YouTube」,李再說:「所有人都可以,中學生都可以」,再指鄒未做過立法會議員。鄒續說:「正因為我唔係一個立法會議員,所以我會嘗試喺唔同嘅途徑去學習點樣做一個立法會議員,我中學嘅時候……」

惟李運騰打斷,並說「我知道你想學習一些東西,亦有不少東西是你要學習,其中一樣就是聆聽問題」,並指其問題是鄒如何知道政府對五大訴求的回應必然會花錢,而即使要花錢,又必然會反映在預算案?鄒再回應指,財政預算案是政府未來如何用錢的計劃,「要落實五大訴求,就會喺 budget 反映」,鄒欲舉例,惟李運騰打斷指知道這是鄒當時所相信的就可以了。

法官以「鉛水事件」為例 指「獨立調查委員會」訴求不會反映在預算案

辯方其後續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會如何反映在預算案。惟李運騰認為不需要問,指是鄒家成相信預算案會反映,而他不是會計、沒有金融背景、沒做過立法會議員,法庭只關注他當時的想法。鄒家成一度望向被告席方向搖頭苦笑,並主動謂:「如果覺得我講得好空泛,不如我試吓畀例子啦」,惟法官陳慶偉阻止,並主動提到他本人曾主持由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有份要求成立、有關「鉛水事件」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而該調查委員會從來沒有反映在預算案。陳慶偉提到黃碧雲時,黃一度在座位上舉手示意。

黃碧雲
黃碧雲

陳慶偉續指,他不是要批評鄒,只是以此為例,指「鉛水事件」突然出現,從沒有寫在任何預算案,因此即使當局回應鄒家成這個訴求,也不會反映在預算案。陳又指這可以是鄒家成的想法,「但我在告訴你我的真實經驗(“But I am telling you my real experience.”)」,又指獨立調查委員會涉數以千萬開支。陳說話時何桂藍不斷在位上說話,林卓廷和陳志全等亦有討論。

李運騰續表示,法庭並不關注鄒家成想法的對錯,而是關注他當刻所信的如何影響其行為,「他可能是對、可能是錯,但我們無需就此下決定。」陳世傑追問,因此該訴求可能或可能不會反映在預算案?鄒回應就「鉛水事件」的例子,獨立調查委員會是由立法會主導,該提案方式是不會在預算案顯示。李運騰重申不關注其想法對錯,而是他所相信的如何影響他行為,不用再深究。

翻查資料,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於2015年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相關開支,由財政預算案總目142「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下分目000「運作開支」中支付。當局曾於2016年回覆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楷就預算案的提問,指2016/2017年行政署「其他僱用服務及專業費用」較上一年度增加4,400萬,主因包括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所需法律服務開支。

2019年,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亦曾向當局問及沙中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開支,行政署長當時回覆指截至2019年2月28日,開支合共約3,550萬。

2019年,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亦曾向當局問及沙中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開支,行政署長當時回覆指截至2019年2月28日,開支合共約3,550萬。

鄒家成稱議會內「寸土必爭」、以五大訴求為標準審視財案 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鄒家成續表示,同意向政府施壓,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被問用什麼手段,鄒指涉他主張議會內「寸土必爭」的抗爭方式,即積極審議每一個議案和法案、積極提出修正案和私人草案,並將議會資訊帶去社區和提升到網絡層面,「希望借此產生一股更加強大制衡行政機關嘅力量,為落實五大訴求帶來可能」;至於另一手段就是已提及的「以五大訴求作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政預算案」。

鄒並指,施壓手段不包括癱瘓立法會,亦不認為立法會會被癱瘓。陳世傑追問原因,鄒說「如果根據法庭一直講嗰個35+之後係癱瘓到立法會……」,惟李運騰即打斷,並以手指指向鄒家成嚴肅指出:「我必須澄清,法庭從來沒有這樣說過,你或許之前聽過,但這不是法庭的說法,你要非常清楚區分。」

鄒說「明白,唔好意思」,續指就庭上聽到民主派取得35+後可癱瘓立法會的說法,「我認為唔可能,因為我覺得35+從來都唔可能」,又一度稱解散立法會權力「從來都喺特首度」。法官指解散立法會是另一回事,陳仲衡則指陳志全曾稱如立法會有35+,立法會或開不到會議。

鄒稱無意圖癱瘓立會及要求特首下台

鄒說:「如果咁樣為之癱瘓立法會嘅話,咁我覺得係會有可能發生」,但指他從沒有意圖癱瘓立法會。至於以迫特首下台為手段來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鄒表示:「我從來冇打算要求林鄭下台,我覺得佢下台冇意思,個制度一日唔變,邊個上台都一樣。」

陳世傑續指將就「墨落無悔」聲明發問,望下一日處理。李運騰關注陳曾稱有200條問題,現時問了多少,陳指問到第46條,李問他能否再縮短提問,陳表示在嘗試。案件下周一續審。

審訊第九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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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稱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財案、無意癱瘓立會及要求特首下台

審訊第九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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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九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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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播陳志全街站片段 指影片如成DQ或「國安惡法」罪證「我哋都係光明正大嘅」

審訊第九十六日
陳志全開始作供 指35+非「實贏」關鍵在一致行動 惟民主派過往「各自為政」
陳志全認35+機會微 仍提可否決財案冀對峙無力感鼓勵選民投票
陳志全稱對民主派失望、「無心戀戰」遂不留任立法會

審訊第九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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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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