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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區諾軒對多名參選人「政治表態」感無奈、若被DQ會「白費好多人心機」

【初選47人案】區諾軒對多名參選人「政治表態」感無奈、若被DQ會「白費好多人心機」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0日)踏入審訊第28天。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狀盤問,同意擔心候選人因表明否決預算案而被DQ,故「參選人應該小心言行」,惟2020年6月越來越多候選人作「政治表態」,他「感到好無奈」,認為若DQ會「白費好多人嘅心機」。對於戴耀廷主張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才否決預算案,區認為視乎政府能否「釋出善意」,不過法官李運騰指政府有否「回應」是由議員而非35+組織者決定,因議員進入議會後組織者便很難控制他們。辯方同意,指本案謀劃是「空洞(hollow)」的。

區稱無份草擬「35+計劃文件」 惟「呢份文件冇唔高興」

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盤問。Beel 就取消候選資格(DQ)發問,被問到2020年1月的飯局有否談及DQ問題,區指「冇印象」,但表示自2016年開始,民主派參選立法會也有一定風險被取消資格,故爭取立會過半無可避免要預計有替補機制。區與戴耀廷其後在作為試點的九東協調會議提及此問題,頭兩次會議亦主力圍繞替補機制討論。

辯方其後展示「35+計劃」文件,區同意文件由戴耀廷準備,在九東首次會議上傳閱,文件上有提及替補機制。區同意,他與趙家賢均「冇份參與草擬」文件,於會議上才首次看到。Beel 問,區對戴沒有諮詢二人下就準備這份重要的文件,有否被激怒或生氣?區指「呢份文件冇唔高興」。

區稱擔心候選人因表明否決財案被DQ、認為參選人應小心言行

Beel 續問,區當時認為候選人被 DQ 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會否認為情況沒完沒了(ad infinitum)。法官陳慶偉關注與案件的關係,及證人能否回答,法官李運騰改為問,組織者曾否想過即使有替補的人,也可能出於同樣原因被DQ。

區表示,最初大家包括他在內也是「心存樂觀」,因區議會選舉大部分民主派參選人也沒有被DQ。但到了大約6月開始,有輿論表示若表明妄顧後果地否決預算案,會被視為不尊重《基本法》、有被DQ風險,區指當時擔心若有候選人作相關言論會被DQ。Beel 指區議會和立法會的情況不同,但區認為兩者情況相近,並指「民主派亦都應該有汲取教訓」,因早在2016年已有本土派人士被DQ,故「參選人應該小心言行」。

區稱對6月越來越多候選人作政治表態感無奈:若被DQ白費咗好多人心機

Beel 續問,那區認為DQ的問題是否爭取立會過半無法移除的障礙?區指,初選參選人被DQ「係會令到民主派部署出現好大混亂」,「所以當6月份越嚟越多候選人去作出政治表態呢,我感到好無奈」,何桂藍一度「O嘴」。區並指 「若果用咁多心機準備初選,到頭嚟候選人被取消資格,白費咗好多義工,好多人嘅心機」。

法官陳仲衡指,但據當時替補機制,若有人被DQ會有人替補,區同意。Beel 一度問,但替補者與被DQ者應有類似的立場?惟陳慶偉指問題沒有需要。

區稱各區均決定辦公民投票、指戴耀廷FB發文前「從來唔會問我哋」

辯方其後引戴耀廷3月的 Facebook 帖文,提及民主派討論立會奪半安排有三個可考慮方案,包括「初選」、「排名加棄選」及「棄選」。Beel 問,戴耀廷在發文前有沒有與他商討不同方案?區略激動道:「戴耀廷擺上 Facebook 之前從來唔會問我哋嘅」,鄒家成、施德來、柯耀林等多人發笑。

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區確認,沒有就帖文與戴耀廷討論,但文中三個方案都有在各區會議討論,而九東亦一度採用「棄選」,即不搞初選、只進行民意調查,若得不到足夠支持就公開宣布停止選舉工程。區並確認,各區雖有討論其他方案,但最後都決定辦初選,而最遲的九東也在5月4日的第三次會議決定辦初選。

被問決定辦初選後是否所有人都得採用同一機制,區指各區是各自討論,但後來戴耀廷想統一公民投票系統,如香港島與會者一直提倡投4票,但到了5月19日的第三次會議,要「特登處理由4票轉為1票」,與會人士無奈接受。陳慶偉問為何說「無奈」,區解釋因投4票是由司馬文建議,香港島與會者亦很支持,但後期因投票程式緣故,「大家覺得之前傾咗嘅事情,冇辦法實現」,故只能無奈接受。

辯方其後問及,新界東會議對初選機制是否沒有達成共識?區指至少決定了辦初選及目標議席為6席,只是要否爭取第7席需待初選投票日後再討論。辯方問,但公民投票是否相較其他選項被戴耀廷重點提及?區指「我只能話佢推動呢件事情上冇阻力」,並只有九東一區最初指不搞公民投票。

區同意五大訴求曾改動、要短期內達成「係好困難」

Beel 其後就五大訴求發問。區同意,五大訴求內容曾經改動,特別在政府於2019年10月撤回《逃犯條例》後。Beel 舉例,如特首下台的口號由爭取普選取代?區同意「曾經有過相類似變化」,Beel 再指各人對五大訴求理解不同,區指「要視乎佢講嘅五大訴求係邊五大訴求」。法官陳仲衡指,無論如何,要短期內達成五大訴求是幾乎不可能的,區答「係好困難」。

Beel 續問,能否說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才會考慮否決預算案?區答「如果你話戴耀廷嘅主張嘅話呢,可以咁樣推演」,李運騰問區是否指其他人可能有其他說法?區再笑說:「睇吓個當事人係主張乜嘢講法」,同意可從選舉論壇觀察。

區指政府回應視乎能否「釋出善意」 官指有否回應非組織者決定

Beel 再問,區如何理解政府的「回應」?區指最基本是政府能否「釋出善意」。他舉例,五大訴求其中一個訴求是「撤回暴動定性」,他任立法會議員時曾與朱凱廸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改香港暴動法例以跟從國際標準。區指當然就政府而言「係好難去接納嘅」,「但如果接納嘅,係唔係就已經係回應部分關於撤回暴動定性嘅訴求呢?」,又指當時提出草案後被不少人批評,「因為佢哋覺得我哋認同咗暴動呢個概念。」

Beel 續問,故若政府就一至兩項訴求作討論,也算是回應的一種?區指「都係有回應」。李運騰續指區諾軒面對的困難,是到底政府有否作出回應、或回應是否足夠,是由議員、而非35+組織者決定(“... up to the legislators to decide, not up to the organisers of 35+.”),因為一旦議員進入議會,組織者便很難控制他們(have very little control over them)。Beel 同意,指謀劃就是「空洞(hollow)」的。

區諾軒確認初選文件無提及政府停擺及林鄭下台

Beel 再問,區辦初選的目標是否從來不是讓政府停擺?區答「我冇講過要政府停擺」,Beel 續問,那初選組織者在口頭或文件上是否從沒提及想政府停擺?區表示「初選整體由記者會到文件,我所憶述,就冇整體講過一次要政府停擺」。區亦表示:「初選文件以及相關新聞稿,都冇提及要林鄭月娥特首下台。」

案件周三續審。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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