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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共謀者」 趙家賢被問「五大訴求」意思多番猶豫

【初選47人案】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共謀者」 趙家賢被問「五大訴求」意思多番猶豫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2日)踏入審訊第41天。控方今披露本案「共謀者」名單,除早前提及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和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亦包括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趙家賢亦被法官問及何為「五大訴求」,他回答時多番猶豫和斷斷續續,並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於2019年6月被政府撤回,有被告驚訝發笑。趙家賢早上完成主問,並由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狀黃宇逸盤問,趙形容鄭達鴻「好勤力」,不會視他為「本土抗爭派」,辯方並稱公民黨在《國安法》生效後,曾要求將政綱修訂為「無字政綱」,趙對此無印象。

控方指郭榮鏗為「共謀者」 曾在公民黨記者會發言

控方早前指控曾參與九龍東協調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以及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均為本案「共謀者」(co-conspirator)之一,惟二人均沒有被捕和被起訴、名字亦不在公訴書(indictment)上,法官認為情況不理想,籲控方提供一份共謀者名單。

蔡澤鴻
前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

主控萬德豪今交代除二人外,亦指控已離港的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為「共謀者」,並已向辯方提交「共謀者原則」下針對各被告的修訂證據列表。根據該原則,各共謀者的言行均可用來指證所有被告。法官李運騰問,郭榮鏗有什麼發言和行為,萬德豪指他曾在公民黨記者會發言。

翻查資料,郭榮鏗並沒有參與初選,亦沒有就本案被捕及被起訴。而公民黨曾於2020年3月25日召開「全面進攻 議會過半 實現五大訴求」記者會,會上楊岳橋表明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郭榮鏗亦稱民主派需團結才能履行真正憲制責任,監督及制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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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資料圖片)

趙家賢稱曾被眾籌平台拒絕 後改找「GoGetFunding」

控方亦展示名為「2020 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35+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的「GoGetFunding」文件,提及公民投票的背景。趙稱因他不熟悉眾籌事宜,故由民主動力總幹事和職員負責撰寫相關資料,在眾籌網頁展示。他又透露原本曾找另一眾籌平台負責,「但之後佢就唔肯做」,故改為找「GoGetFunding」的平台。

工作報告寫民動3月開始協助初選 趙稱僅列席會議、報告為「簡單描述」

控方其後展示民主動力2019至2020年的工作報告,當中提及民主動力於2020年3月19日曾發布帖文「回應有關立法會協調工作及民間要求初選安排的意見」,指趙家賢和總幹事獲區諾軒及黃大仙和觀塘區議會正副主席邀請,參與多次九龍東協調會議,在戴耀廷主持下結論九東可採取「棄選」機制。

該工作報告亦有章節以「獲委託承辦民主派35+公民投票」為題,提及「2020年3月開始,戴耀廷副教授及區諾軒前立法會議員主導,民主動力協助,各區議會民主派正副主席主持,以『團結一致,立會過半』為目標,與民主派人士於各區進行協調會議。最終民主派人士達成協議共識,一致決定舉行『民主派35+公民投票』。」

趙家賢確認描述正確。趙早前曾供稱民主動力於5月才正式答應承辦初選,法官陳仲衡提到,文件提及民主動力於2020年3月已協助初選?趙回應,民主動力在3月有獲邀列席協調會議,就辦初選的技術範疇等表達意見,而報告的句子「唔係一個好長嘅句子」,「所以就用咗『協助』呢個簡單描述」。

官問五大訴求 趙多番猶豫始回答 稱《逃犯條例》於2019年6月獲撤回

萬德豪表示完成主問,法官陳慶偉續問趙,以他理解「五大訴求」是什麼?趙低頭思考約10秒,再低聲說「撤回呢個逃犯條例,然後就係……成立由法官主持嘅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整個事件」。陳慶偉問是什麼事件,趙稱是整個反修例運動,即為何會有民怨及後續的衝突事件。至於餘下訴求,趙思考一會指包括「釋放被捕人士同埋係可以撤銷控罪」,其後再指「然後就係……erm……係……要求……要求呢個雙普選盡快推動……同埋係取消612嘅暴動定性」。余慧明聞言搖頭嘆氣。

陳慶偉續問,趙家賢是否記得《逃犯條例》何時撤回?趙再靜默約5秒稱「喺(2019年)6月底左右嘅時間」,余慧明面露驚訝發笑。趙指,6月12日後中國駐英大使表示《逃犯條例》修訂並非國家中央的要求,「而係香港地區自行提出」,而政府其後於2019年6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趙指當時行政長官用「唔太確認嘅字眼」,令民怨繼續積累。

法官李運騰問,趙是否同意至2020年3月,撤回《逃犯條例》已不再重要(non-issue)?趙指「技術上係」。李再問,即使《逃犯條例》已撤回,反對政府或對政府不滿的人,是否仍不會感滿足?趙同意,解釋「五大訴求」後有「缺一不可」,意思就是「綑綁式」,「一定係幾個元素都係要符合到市民想要求嘅嘢,大家先會收貨」,並同意截至現時為止,其餘四項訴求均未有實現。翻查資料,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9年6月15日宣布「暫緩」修例,至9月才正式宣布「撤回」

趙家賢自2013年認識鄭達鴻、於區議會共事多年 不視鄭為本土抗爭派

其後由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進行盤問。趙家賢確認,自2013年起認識鄭達鴻,當時趙是東區區議員,鄭是公民黨地區發展主任,鄭並於2015年當選東區(丹拿)區議員,二人在不同委員會事務、地區工作和海濱發展等合作,曾跟進擴建東區醫院和發展東區行人板道等項目。趙同意,鄭作為區議員集中於民生議題,形容他「好勤力」。法官陳仲衡一度反問那不正是區議員的工作本質?趙同意。

趙同意,知道鄭達鴻2018年取得法學博士學位,而他和鄭均於2019年連任東區區議員,鄭任規劃工程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二人亦同屬康體藝術文化發展工作小組。黃宇逸續引報導指該文化小組曾申請20萬辦「東區足球隊」,惟法官指與案無關。

趙其後在法官陳仲衡詢問下確認,不認為鄭達鴻是本土抗爭派,並在辯方追問下同意視鄭達鴻為傳統民主派。趙曾供稱2019年區選後本土派令地區事務政治化,惟他在盤問下確認,他和鄭2019年後於區議會通過撥款時,「係會經過思考去理性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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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達鴻

辯方指《國安法》生效後公民黨要求將政綱修訂為「無字政綱」 趙無印象

民主動力負責收集初選提名表格,趙家賢指收集表格的電郵是由職員和秘書處處理,他沒有登入權限,但職員會向他「綜合性」匯報收到多少份提名表格。黃宇逸續問,《國安法》生效後,趙是否得悉公民黨曾要求修改政綱?趙指當時同事有向他匯報各候選人情況,籠統地提及有政黨參選人要修改政綱,但沒指明哪個政黨。黃續指,公民黨是要求將政綱換成「無字政綱」,趙不解問「無字政綱」意思是什麼,陳慶偉指應是空白的政綱,問趙當時是否知悉。趙指「多謝法官閣下提點」,並指記得同事稱有政黨本來政綱空白,其後再呈交政綱望更新,即與黃所說的情況相反。

李運騰續問,趙是何時獲告知該情況?趙指「冇乜太大印象」,僅稱6月24日公布提名名單後一星期,仍有進行修改更新。李續問,提名表格是否會連同政綱一同繳交?趙指當時有選舉團體交了提名表格後,要求遲數天或一星期才補交政綱,解釋民間選舉可以「彈性處理」。被問收到政綱後會如何處理,趙稱會將參選人資料和政綱張貼在票站外,讓選民投票前查閱,並指提名期完結後,總幹事黎敬輝曾將所有初選參選人的政綱上載至Google雲端硬碟並公開連結,他曾載入該連結簡單查看,但沒有深究鄭達鴻政綱內容。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一日
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共謀者」 趙家賢被問「五大訴求」意思多番猶豫

審訊第四十日
趙家賢稱上庭前不知「李伯盧」身分 同意其文章予人組織者印象
趙家賢稱提名表格寫法「籠統」如「九二共識」 為安撫泛民及抗爭派
趙家賢:選舉延期後戴耀廷未棄否決財案想法 欲建全民投票系統向泛民「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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