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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兩男生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 暫定11月判刑 7人不認罪受審

【理大圍城】兩男生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 暫定11月判刑 7人不認罪受審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發起「圍魏救趙」。其中9人於尖沙咀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今(4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兩名學生開審前改為承認控罪,暫定於11月28日判刑,當中案發時16歲的男生申請保釋候判,獲區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批准,另一19歲男生則須還柙。餘下7名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將於明天讀出開案陳詞。

兩名被告:鄧朗言(被起訴時 16歲,現19歲)及吳鎮鋒(被起訴時 19歲,學生),今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

案情指兩男生分別被檢獲口罩、生理鹽水等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開始,理工大學發生暴動,至11月28日警方進入理大調查才結束。於11月18日案發早上8時,一大批示威者由科學館廣場的方向前往科學館道,與警方防線對峙,有人要求警方釋放理大校内人士。示威者人數之後增加,他們築起傘陣並大叫「一、二、一、二」。

警方發出警告和使用武力驅散,示威者後退至科學館廣場和警方繼續對峙。警方機動部隊在8時15分驅散和拘捕示威者,有人經附近大廈之間的通道逃跑。警方最後在華懋廣場外圍堵和拘捕共135人,另追截沿大廈通道逃跑的示威者,最後在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附近範圍拘捕13人。

第三被告鄧朗言被捕後被搜出灰色口罩、黑色帽、手套、3M 過濾口罩及多支生理鹽水等;第五被告吳鎮鋒則被搜出頭盔、鴨舌帽、口罩、雨傘及泳鏡等物。

鄧朗言准保釋候判 另一男生須還柙

區院暫委法官黃士翔將二人的判刑押後至11月28日。鄧朗言申請等候判刑期間繼續保釋,控方沒有反對,黃官聽畢陳詞後批准。吳鎮鋒則撤銷保釋,還柙候判。

7人否認非法集結

餘下7名被告否認非法集結罪,包括:王晋彥(被起訴時20歲,無業)、鄭康成(被起訴時20歲,網頁設計具)、賴恒基(被起訴時28歲,註冊護士)、趙穎琪(被起訴時22歲,無業)、葉佩珊(被起訴時24歲,文員)、羅芷君(21歲,學生)及王伊婷(28歲,文員)。王伊婷另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黃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屆時控方將讀出開案陳詞。

控罪指9名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案件編號:DCCC85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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