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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旺角非法集結 三男事隔兩年半被控今提堂

涉2019年旺角非法集結 三男事隔兩年半被控今提堂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全港多區發起「三罷」,多處爆發警民衝突。三名男子被指於旺角花園街參與非法集結,事隔近兩年半被落案起訴,今(4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給予法律意見,期間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三名被告依次為:黎銳波(36歲廚師)、林澤光(35歲司機)及羅毅強(25歲核數師)。他們同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1日,在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林澤光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個打火機、一塊布和一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給予法律意見。所有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並須遵守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居於指定地址、一星期往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控方證人的保釋條件。

案件編號:KCCC98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