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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站暴動案】男學生稱停留馬路目的八卦及「博上鏡」 否認參與堵路

【8.31太子站暴動案】男學生稱停留馬路目的八卦及「博上鏡」 否認參與堵路

(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的太子站事件,一名副學士學生被指在旺角參與堵路、2名男子被指在列車上與乘客爭執,警方其後衝入月台執法。3名男子分別否認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罪,案件今(21日)於區院續審。暫委法官徐綺薇裁定3人所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其中副學士男生選擇作供。他稱當日到旺角出席爺爺大壽晚宴,離開時見示威者堵路,於是前往並停留在馬路上「八卦」及「博上鏡」。他解釋穿黑色上衣是為了營造衣服層次,但其後為避免惹人誤會他與示威者為同一伙,故在旺角站內脫下黑色上衣。

被告稱因暗瘡問題戴口罩 停留堵路現場為八卦、博上鏡

控方舉證完畢,暫委法官徐綺薇裁定3人面對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首被告簡梓濱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他供稱案發時就讀城大副學士課程,因長期有臉部暗瘡問題,需不時求醫及經常戴口罩,「令我有啲安全感、有多啲自信」。他指案發當日為爺爺大壽,他與家人到旺角雅蘭中心的稻香酒家出席飲宴,期間亦有戴口罩及攜帶一把傘。

簡續稱,飲宴於晚上約10時15分結束,他離開時目睹彌敦道有人群聚集、喧嘩及堵路,導致交通停頓,於是「想去八卦睇吓咩事」。

對於呈堂的新聞影片拍攝到他停留於彌敦道馬路上,他解釋稱:「純粹諗住博上鏡,睇吓鏡頭影唔影到我。」他停留了約10分鐘後,父親打電話給他,指現場危險,「佢哋係黑色,你今日又係黑色,一陣人哋誤會你黐埋去。」簡聽罷便離開現場。他表示不認識其他在場者,不曾與任何人交流,沒有拍手歡呼或叫口號,也沒有設置路障或打開雨傘。

被告穿黑衣作衣服層次效果 但其後為免惹誤會脫下黑衣

警方從簡身上檢取的手機上,貼著一張寫有「我支持民主自由,你們可以打我了」的貼紙,他解釋稱該貼紙是學校同學派給他的,但他未曾參與任何示威活動。

簡續供稱,當日穿著綠色上衣「打底」,外面再套上另一件黑色上衣,以營造層次效果及襯托綠色頭髮,但他在前往旺角站途中反思父親的說話,認同不應惹人誤會他與黑衣人是一伙,故此脫下外層的黑色上衣,只穿綠色上衣。

約10時30分,他從旺角地鐵站月台登上列車,打算回家,但列車駛入太子站月台後,停留了約10分鐘,其後才有廣播指太子站關閉,籲所有乘客離開。簡見其他乘客未有即時離開,故同樣留下等待,但不久後最終下車。

簡作供未完,案件明日續審。

本案3名被告均為學生,分別為:簡梓濱(22歲)、連俊雄(20歲)及卓嘉豪(24歲)。

首被告簡梓濱牽涉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的非法集結,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次被告連俊雄及第三被告卓嘉豪涉及旺角站內的暴動,兩人同被控一項暴動及一項刑事損壞罪。兩人其後牽涉太子站內的暴動,各被控一項暴動罪、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卓嘉豪另被控一項搶劫罪,涉搶去一部電話。

案件編號:DCCC7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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