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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陳榮泰涉煽惑七一集結 下周二裁決 辯方指被告僅應邀「撐場」

前區議員陳榮泰涉煽惑七一集結 下周二裁決 辯方指被告僅應邀「撐場」

(獨媒報導)《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翌日七一有市民在港島區遊行,8名民主派先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唯一不認罪的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由辯方作結案陳詞。辯方指陳榮泰在記者會上並沒有事先準備講稿發言,他只是應呼籲「撐場」。對於控方質疑被告對陳皓桓說法感不妥卻未有作出反對,辯方反駁指控方說法為事後孔明,因被告無可能聽到不同意的說話就拂袖而去。辯方又強調記者會當日,民陣正就申請遊行遭拒的結果作上訴,因此遊行是否獲批仍存在未知數。暫委法官鄭念慈將案押後至7月12日裁決。

控方呈上戴耀廷案例 辯方質疑參考價值有限

控方早前在結案陳詞提及戴耀廷佔中案,辯方今反駁指,該案的背景及證據對本案的參考價值有限,因當時該案的被告曾明言叫香港市民參與佔中,他們亦是社會上人所共知的「佔中三子」,因此毫不懷疑他們有共識及協議。惟陳榮泰在發言長度、理念以及目的上,與同案其他被告有分別。

辯方指被告沒有在記者會後發帖文呼籲人參與遊行

辯方續指,陳榮泰於6月30日中午的記者會後,沒有如其他被告般,在社交媒體發帖文呼籲人參與七一遊行。辯方一度呈上同案認罪被告的案情,以顯示其他被告於記者會後有發文。惟暫委法官鄭念慈一度質疑,他當時並非負責審理其他被告的案件,因此與本案關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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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泰

辯方指被告只應呼籲「撐場」與其他人不相熟

辯方又指, 陳榮泰在記者會上並沒有事先準備講稿發言,他只是應同為東區區議員的曾健成呼籲「撐場」,期間站在一旁。當記者問及陳榮泰的身分時,他才回答自己是以個人身分出席。另外,陳皓桓在記者會上一度問陳榮泰的名字,由此可見兩人並不相熟,雙方亦缺乏溝通。另外陳榮泰曾稱對陳皓桓的說法感不妥,控方卻質疑他並未有站出來作出反對,辯方今反駁指,控方這個說法為事後孔明,因陳無可能聽到不同意的說話就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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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強調民陣當時仍就遊行遭拒作上訴 存在未知數

另外,辯方強調記者會當日,民陣正就申請遊行遭拒的結果作上訴,因此遊行是否獲批仍存在未知數。陳榮泰亦知道早前有兩宗遊行上訴得直,故認為任何上訴亦有勝算。辯方續指,在片段中沒有見過陳榮泰在七一遊行中出現。鄭官表示,「撐場」並非犯法,但叫人上街則屬犯法。

被告陳榮泰(56歲),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的集結的公眾遊行。同案另有七名被告,分別是,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及徐子見、報稱無業的胡志偉、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無業的朱凱廸、自僱人士梁國雄、社民連成員鄧世禮。

另外7名被告已於去年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及舉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7人分別被判監6至12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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