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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福街大廈被截獲 被指參與尖沙咀暴動 3男女不認罪今開審

厚福街大廈被截獲 被指參與尖沙咀暴動 3男女不認罪今開審

(獨媒報導)前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有人網上號召「圍魏救趙」,警方凌晨於尖沙嘴厚福街一座大廈的樓梯及天台拘捕5男6女,指他們協助製作和運送汽油彈,為逃避追捕而跑入大廈內。他們分拆成多案處理,其中3人的案件今(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稱,當晚示威者在後巷「試掟」汽油彈,並接二連三地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厚福街一座大廈的保安稱,目睹一輛滿載綁著卡式石油氣罐的汽油彈的手推車,在大廈外著火及發出逾十下巨響。

被告伍振豐(16歲)、羅芷澄(17歲)及梁瓊升(22歲),否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3人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外聘檢控官吳美華庭上讀出開案陳詞,指稱警方於前年11月17日起圍封理大校園,政府發稿呼籲不要前往附近一帶,不過網上有人號召「圍魏救趙」。由11月18日晚上8時起,不斷有約100名示威者衝擊警方在理大外圍所設立的防線。

閉路電視鏡頭拍得,11月19日凌晨約2時半起,有人在尖沙嘴的大廈後巷試掟汽油彈,也有示威者推動手推車來往尖沙嘴一帶道路。義務急救員馬凱瑩稱在尖沙咀地鐵站金馬倫道出口附近目睹約20名示威者製作汽油彈,之後將汽油彈放在紙皮箱內,再放上手推車上,然後運送往天文臺道方向。馬稱人群中一名穿黑色衣服、以黑色圍巾蒙面的男子說:「3點9,就兩邊夾攻警察。」之後便目睹示威者一人手持一枚汽油彈,並推動載滿綁著石油氣罐的汽油彈的手推車,經厚福街後巷,前往漆咸道南方向。

至凌晨3時28分,西九龍應變大隊第二梯隊指揮官、警司譚蘊兒,在漆咸道南目睹警方防線遭示威者攻擊,於是指示出動水炮車,以及指示各小隊到尖沙咀一帶掃蕩和搜捕。期間多名警察在厚福街附近遭身穿黑衣的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即使發射橡膠子彈,對方也未有停止攻擊。

約3時45分,厚福街8號大廈保安目睹多人於後巷跑來跑去,其中一人道:「啲狗嚟緊,快啲走啦!」不久後發現一輛手推車在門外著火,繼而傳出10多下巨響,事後大廈升降機大堂的地氈和牆身被燒至黑色,地下亦留下汽油彈和卡式石油氣罐。

至3時47分,警員7717目睹數十名示威者跑入厚福街7至7A的大廈內,他之後與警員10768進入大廈搜捕,於唐三樓發現2名男子,兩人見到警察後嘗試逃走,最終遭制服,其中一人為本案的首被告伍振豐。警員其後沿樓梯走上唐四樓,途中發現5名女子坐在梯級上,其中2名是本案第二及第三被告。警方接著在天台發現3男1女。

警員事後在樓梯間拾獲大量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雨傘、防毒面罩、濾罐、口罩、生理鹽水、望遠鏡和頭盔等,此外亦拾獲兩支載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

控方總結稱,當日尖沙咀一帶示威一而再,再而三地投擲汽油彈,而閉路電視鏡頭拍攝到多人推手推車運送汽油彈。然而閉路電視影片顯示當日凌晨約1時起便沒有其他人進出厚福街7-7A大廈,直至一批示威者於3時47分跑入大廈內。因此本案3名被告在大廈樓梯和天台被截停,顯示他們必然是較早前參與暴動的一份子,為逃避追捕而逃入大廈匿藏。從他們的裝束、身上攜帶的物品、被發現的地點和時間,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各人曾參與暴動控罪所指稱的暴動。

案中另兩名被告吳海琳(22歲)及劉智恆(27歲),早前獲控方撤回暴動控罪。

案件編號:DCC10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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