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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周梓樂逝世八周月 「Lunch哥」違限聚令罪成 保釋至2.8判刑

悼周梓樂逝世八周月 「Lunch哥」違限聚令罪成 保釋至2.8判刑

【獨媒報導】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八個月,有人發起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多人被截查及票控。「Lunch哥」李國永和一名中年婦被指交談和叫口號,遭票控違反二人限聚令。經早前審訊,兩人今早(2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淑嫻指兩人與另外一男一女討論:「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又指政府處理事情手法不當,裁定4人有共同目的。中年婦罰款2,500元;李國永則押後至2月8日判刑,期間獲准保釋。

李國永及陳麗珍,被票控於2020年8月8日晚上8時02分至8時10分,在將軍澳唐明街及唐俊街,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二人否認控罪,陳麗珍沒有律師代表。

裁判官劉淑嫻指,雖然親眼目睹被告參與聚集的警員16723陳錦榮在庭上作供時,未有提及被告的違法行為,但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年,作供並不是記憶力的測試,警員證人有遺漏是可以理解。被告亦曾質疑錄影警員所稱的時間與陳錦榮所稱的案發時間有偏差,惟劉官指警員錄影時沒有看手錶,裁定應以影片顯示的時間為準。

劉官裁定案發經過與警員陳錦榮證供相符,即李國永起初與另一男子交談,其後陳麗珍與另一女子加入,並持續地討論,然而當時限聚令規定聚集人數不得超過2人,4人參與了受禁的群眾聚集。劉官又指,當中有人稱警察放工後不敢承認自己的職業,「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又指政府處理事情手法不當,裁定4人有共同目的地討論,加上看不到有任何合法辯解,故裁定李國永和李麗珍罪成。

李國永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他早前因另一宗限聚令案件而被判感化令,由於患有自閉症,性格固執及不願意聽別人意見,起初難以接受案件的發生,現已有深刻反省,盼李能夠繼續接受感化。劉官終下令索取李的感化令進度報告,押後至2月8日判刑,期間准李以1千元保釋。

沒有律師代表陳麗珍則表示,「我覺得你好奇怪囉」,一時信納警方證人的供詞,一時信納影片並指時間偏差不重要。她批評警察證人「根本喺度講大話」,而影片明明還她公道,但裁判官既接納警察證供又接納影片,她表示「今日真係人治,個天係見到嘅!」劉官最終判罰款2,500元。

案件編號:KTFS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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