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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見膳心小館 立法會秘書處:有例子顯示部門提供資料後未舉行會議

拒見膳心小館 立法會秘書處:有例子顯示部門提供資料後未舉行會議

【獨媒報導】社企膳心小館被房屋署拒絕續租,需於7月14日遷出石峽尾現址。日前他們到立法會申訴,原定昨日(7月7日)與議員及部門舉行會議。不過會議在開始前約一小時臨時取消,《獨媒》曾向相關議員查詢,未獲回應。

立法會秘書處今日回覆《獨媒》表示,房屋署於會前提供書面解釋未與有關租戶續約的原因,並表示未能派員出席該會議,因此會議取消,秘書處亦已通知有關團體。

秘書處稱一般情況下,政府當局會派員出席申訴閉門會議,以就個案提供相關資料。不過秘書處亦指「以往亦有情況顯示,在政府當局提供相關資料後,便沒有舉行個案會議。」

房屋署昨日回覆《獨媒》指,租約上沒有選擇續約的條款,重申有關單位「另作其他用途」,承租人須於租約期屆滿日或之前遷出。房屋署並無回覆為何不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