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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司機被控危駕 張繼聰弟警長指司機舉中指 惟否認因此不滿

新巴司機被控危駕 張繼聰弟警長指司機舉中指 惟否認因此不滿

(獨媒報導)去年9月九龍大遊行期間,警方於油麻地彌敦道截停一輛新巴,指司機涉駛近警員及響咹,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及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另涉同日於薄扶林道雙手離軚不小心駕駛。司機否認兩項控罪,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為歌手張繼聰胞弟的警長張繼安今作供,控方突然為警員申請匿名令,遭辯方反對,最後控方撤回申請。張繼安供稱,他當時站在馬路石壆,突然聽到響咹聲,見涉案巴士駛得非常近他,「近到我下意識挨後,覺得驚」,他見司機對其方向扭軚,同時向他舉中指。辯方指出,張是因為不滿司機向他舉中指,所以才虛構司機特意駛向他,張不同意。

控方庭上突為警申匿名令 指披露身分有危險

控方今傳召兩名警員作供,其中一人為張繼聰胞弟、警長張繼安,惟控方突然在庭上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申請警員匿名令,理由為當日有示威事件,警員負責控制人群,若披露警員身分會有危險性。他又指讀出編號及姓名對本案毫無意義。辯方則反對,並指事前不知道控方有匿名申請,現時很多案件而沒有匿名申請,並指須顧及「公開司法」原則。

嚴官則指,現時較少案件會有匿名申請,除非涉及某一特別職務的警員,而且本案警員姓名與案件關係不大,又質疑「係咪每單案都要申請呢?」她又指控方須以一貫正式方法申請,今日突然申請讓辯方沒有足夠時間向被告索取指示。最後控方經考慮後撤回匿名申請。

警長指司機響咹扭軚駛向他 並舉中指

張繼聰胞弟、時任公共關係科社交媒體傳訊組的警長5410張繼安今供稱,當日他在彌敦道當值,馬路的三條行車線有兩條已被警員站滿,他站在馬路右邊的石壆,突然聽到有響咹聲,見涉案巴士在5至6米距離外駛近,巴士駛經他時與其距離接近,並感覺危險,他隨即望向司機位,見司機戴粉紅色防毒面罩,並向其方向作出扭軚動作,司機隨即用左手向他舉中指。張指之前有其他車亦駛經他,但沒有如此接近。

辯方盤問下,張承認自己當時並非站在行人路的安全島,辯方問到張有否考慮過司機需要避開在另外兩條線的警員時,才會向三線扭軚,張不同意。他又指不清楚警方當時有否公佈站在馬路的行動,只稱警方有進行直播通知公眾,但辯方指:「司機揸車無可能睇到新聞」。

警長指巴士駛近感驚慌

辯方問到巴士與張的距離當時為15吋,張不同意,應為更接近,又指「近到我下意識挨後,覺得驚,之前嗰兩架巴士駛近時唔覺得驚」,但張無法說出實際距離。

辯方指出,巴士司機實際上沒有扭向張,只是他反應過敏,張否認,並強調之前的巴士會主動留出空間。控方指張是因為不滿司機向他舉中指,所以才虛構司機特意駛向他,張不同意。

在場並站在附近位置的督察胡振豪則指,他當時聽到「好響嘅響咹聲」,之後見司機舉起中指後離去。他亦指路段前方有交通警指揮車到三線行駛。

巴士外右側鏡頭的片段顯示,馬路上有一名推手推車的清潔工,當巴士響咹時,清潔工在巴士的右邊逆線而行。

清潔工:聽到響咹聲嚇一嚇

當日在馬路上推手推車的清潔工朱佩媚供稱,她當時因要清潔馬路中間的花槽,因此走到馬路上,她看到有多輛巴士迎面而來,並聽到巴士響咹。控方問到她是否感到驚慌,朱稱:「無得話驚,未過到去,焗住要咁」。她指當時巴士與自己距離相近,被控方問到「有無危險?」,她沒有回答,只是以笑回應。她又指聽到響咹聲時「嚇一嚇」。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郭憬憲盤問時則指,在涉案巴士前已有兩輛巴士駛經朱,她是否已習慣推車逆線走時,巴士會以此距離經過,朱同意。

控方在庭上播出4條案發時的片段,包括車內閉路電視,以及警方直播片段等。當中司機駕駛新巴970號,其中拍攝到司機位置的車內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他駛經彌敦道時,有防暴警察站在馬路兩邊,而馬路兩條行車線已站滿警員,只剩第三條線。司機切線到第三條線時,疑向右方警員舉起中指,隨即又疑向站在左邊馬路的防暴警舉中指,同時響咹。

至於警方的直播片段則見,司機在響咹後曾有警員大聲叫:「970咩車牌?咩車牌?」此時一名穿黑衣警員跑上追截巴士,當巴士停低時警員即指着司機,並叫其他警員:「影住呀!」

司機另被控同日於薄扶林道不小心駕駛,庭上播出另一段巴士在薄扶林道行駛的片段,控方指顯示司機曾因戴手套而雙手離軚。

案件下午續審。

新巴司機被告張浩然(37歲),首次提堂時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控方其後改控危險駕駛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9月6日在油麻地彌敦道的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TR7971的雙層巴士。司機另被加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控罪指他同日在薄扶林道近何東夫人紀念堂外,不小心駕駛同一輛巴士。據悉為警方在翻查行車紀錄儀時發現司機雙手離軚。

案件編號:KCCC22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