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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和你shop 3人否認暴動罪 女被告遭制服時男友涉試圖拉走

沙田和你shop 3人否認暴動罪 女被告遭制服時男友涉試圖拉走

(獨媒報導) 前年9月22日,有市民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shop」行動,其後演變為警民衝突。一對情侶及一名男子被指參與堵路,當女被告被警員制服後,其男友上前拉走她,同遭制服。3人否認暴動罪,男子另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罪,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時任高級督察林佩武供稱,見首被告陳樂怡及次被告周錦威站在人群最前方,其後他追上首被告並制服,此時周錦威突然從花槽跳出,伸手拉着女友的手,試圖將她從警員身邊拉開。林於是對周錦威施放胡椒噴劑,最終將其制服。

3名被告依次為陳樂怡(24歲,售貨員)、周錦威(23歲,工程師)及黃溢霖(43歲,地產經紀),首被告與次被告為情侶關係。

控罪指3人於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源禾路好運中心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周錦威另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鐵鎚、一把鉗和一支螺絲批,以及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28483林佩武。

控方指示威者曾用小巴站牌等堵路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2019年9月22日中午,示威者因參與「和你shop」表達「五大訴求」,在新城市廣場參與未獲授權的公眾集會,期間示威者進行破壞,包括毀壞港鐵站機器、廣場內設施、設路障、縱火及侮辱從沙田大會堂旗杆取下的國旗。

約下午5時半,不少於100名穿黑衫、戴防毒面罩的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外一帶,他們沿好運中心外一段源禾路的行車道聚集,以物品設路障,包括:可摺疊閘門、小巴站站牌、垃圾桶及樹枝等,導致行車道阻塞。

第三被告被指曾搬小巴站牌到馬路

近5時40分,首被告陳樂怡及次被告周錦威被拍到身穿黑衣、戴口罩及護目鏡,與示威者由新城市廣場步行往源禾路,兩人輪流手持一把鎚子。

第三被告黃溢霖則被拍得戴着頭巾、身穿綠色T恤,與示威者一同走往源禾路。期間有示威者將易燃液體曬在路障上,並點火令路障燃燒。第三被告亦被拍到將小巴站牌拖至行車道上,與可摺疊閘門、垃圾桶及樹枝等放在一起,之後站在路障後方辱罵警員,最後偵緝警員52059制服被告,被告的背包有一罐奶粉,另有收據顯示奶粉是同日下午5時半在沙田中心購買。

時任高級督察、駐守新界南總區衝鋒隊、現任總督察的58483林佩武供稱,他與警員11732接到指示到好運中心外的源禾路驅散,約100名示威者在燃燒的路障後集結,與警方對峙,期間示威者大叫「死黑警」等侮辱性說話。林見一男一女站在人群最前方,即首被告陳樂怡及次被告周錦威。林一度向示威者警告:「警察,唔好走」,並展開驅散行動。林佩武在50米外近担桿蒲街交界的花槽追上首被告,並用手搭其肩膊,最後被告跌低及遭制服。

此時,次被告突然從林前方花槽跳出,伸手拉着首被告的手,試圖將她從警員身邊拉開。林佩武於是對次被告施放胡椒噴劑,之後用手拉其肩膊,次被告向前仆,最後林坐在被告身上將其制服。次被告期間大叫,林感覺他想逃跑,於是警告他不要掙扎。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DCCC 2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