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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私了」內地遊客 保險經紀認非法集結囚14個月 官:破壞香港的國際都市形象

涉「私了」內地遊客 保險經紀認非法集結囚14個月 官:破壞香港的國際都市形象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聚集,一名內地男遊客曾稱「我中國來的」、「我在中國的土地上,我想幹甚麼就幹甚麼」,被群眾指罵並追至旺角警署外,其後遭拳打腳踢。一名28歲保險經紀涉有份施襲,他承認非法集結罪,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4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加刑因素為受害人明顯拒絕示威者的要求叫喊口號,並用普通話表明自己「來自中國」,但仍被責罵及動粗。被告甚至在旺角警署外襲擊受害人,屬目無法紀。香官又指,受害人是來自內地的遊客,被告的行為會破壞香港的國際都市形象。

被告葉子健(28歲,保險經紀),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

官:受害人表明來自中國後仍被動粗 屬加刑因素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受害人當時的行走路線明顯想避開示威者,但最後不成功並遭到襲擊。香官指,本案的非法集結約100人參與,歷時約5分鐘,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犯案,他亦無戴口罩及以衣物掩飾身份,同時沒有使用武器。

香官指,本案的加刑因素為受害人是無辜過路市民,他被要求喊政治口號,雖然明顯拒絕與示威者合作,並用普通話表明自己是「中國人」、「來自中國」、身處「中國地方」,但他仍然被騷擾、包圍及責罵,甚至被動粗。而被告在沒有被挑釁的情況下犯案、並有實際使用暴力。香官指,受害人是來自內地的遊客,被告等人的行為會破壞香港的國際都市形象。而且受害人已用方法遠離示威者,卻仍然被追至旺角警署外遭襲擊,這顯示被告目無法紀。

官:私了行為屬仇視及霸凌

香官又指,「私了」行為屬仇視及霸凌,會危害公眾秩序,令社會容易陷於無法無天的狀態。她認為判刑需要兼顧懲罰及阻嚇性,因此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14個月。

辯方:被告以為受害人襲擊記者故阻止離開

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歷為碩士程度,案發時24歲,於2018年起擔任保險經紀,月入約2萬元。被告對於令受害者對香港留下負面印象感抱歉,亦明白行為令社會失望,同時傷害家人朋友。被告在本案後沒有再參與社會事件。辯方又指,被告起初以為受害人襲擊記者,故想阻止他離開。另外,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顯示他曾協助現屆立法會議員進行義工服務,而被告日後希望成為醫院助理。

被告曾因自殺傾向缺席審訊 一度還柙小欖

本案原定6月開審,但被告因有自殺傾向等兩度入院而沒有到庭。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當時質疑被告未能提供「入院紙」等文件,故決定簽發拘捕令。辯方早前透露被告一度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2日在旺角通菜街230號外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WKCC16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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