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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拒交資料兩案 鄒幸彤申保釋遭拒

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拒交資料兩案 鄒幸彤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支聯會及成員上周五分別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其中副主席鄒幸彤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控辯雙方陳詞後,就兩案皆拒絕批出保釋。鄒須繼續還柙。

鄒幸彤今由郭憬憲大律師代表。在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中,郭大狀陳詞完畢後,旁聽人士紛紛拍掌。不過當羅官宣布拒絕批出保釋及交代理由後,旁聽人士即鼓譟及發出噓聲。鄒保留8天保釋覆核,將於9月24日下午再提堂。

涉及拒交資料一案,羅官表示收到律師信件,鄧岳君、陳多偉和徐漢光撤回保釋覆核的申請。案中餘下鄒幸彤一人有保釋申請,惟再遭羅官拒絕。

散庭後,羅官步入法官通道期間,眾人向他發出噓聲。有旁聽人士向鄒幸彤大叫:「彤彤撐住呀!」、「保重呀!」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共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10月28日再提堂。

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另一案中5名被告:鄒幸彤(36歲,大律師)、鄧岳君(53歲,無業)、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否認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

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於本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上述《國安法》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WKCC3632、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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