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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兆康站 5男女被控暴動 兩人認罪 站內設施損失逾8百萬元

涉破壞兆康站 5男女被控暴動 兩人認罪 站內設施損失逾8百萬元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4日《禁蒙面法》通過,其後於10月7日晚,逾百人於屯門輕鐵兆康站附近集結及破壞。3男2女被控暴動等罪,包括3名學生,今(14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其中兩人於開審前認罪,分別為地產經紀及17歲女學生,暫時還柙候判。案情透露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合共損失逾8百萬元。另外3人則不認罪,控方開案陳詞指,督察吳朗謙制服被告時,被告掙扎及嘗試逃走,於是吳用纖維警棍擊打被告腓骨神經位置三下。

5名被告依次為何嘉俊(23歲,地產經紀) 、雷呈昊(19歲,學生)、黃健進(33歲,電訊銷售員)、17歲女學生及陳朗婷(22歲,女學生)。

案情指有人破壞閘機 市民拍攝片段見被告身在其中

首被告何嘉俊及第四被告17歲女學生今認罪。兩人同意的案情指,當晚近9時半開始,有大量穿黑衣、手持長條形硬物的人集合在兆康西鐵站,並破壞站內設施,包括擊打閉路電視鏡頭、指示牌、閘機、玻璃門及噴油,這些人隨後前往輕鐵站進行破壞,包括用硬物擊打月台的告示燈箱、電子顯示屏、閘機、閉路電視鏡頭;又用消防喉向路軌及電子顯示屏噴水及噴漆油。

一名居住於兆康西鐵站對面大廈19樓的市民康子文,拍攝了西鐵站相關片段,並交予警方作為證物。影片可見第四被告身處聚集人士當中。

最後兆康西鐵站外牆有被噴漆噴過的痕跡,其廣告箱玻璃破裂,多塊玻璃被打破。兆康西鐵站的維修費用為$7,955,923 , 而輕鐵站的維修費用是$793,539。兩者合共的損毀為$8,749,462 。

首被告逃走時手持鐵枝 警誡下稱後悔及知錯

約9時半,偵緝總督察溫景亨及偵緝警員 5642到達兆康西鐵站1樓入口平台,到達時看見一大群人從該平台逃往兆康苑方向。溫立即落車追捕人群,並在近兆康商場入口的輕鐵路軌上,追上首被告。當時他手持一支 74厘米長黑色鐵枝。總督察最後將首被告壓在地上,並嘗試替其鎖上膠索帶,期間被告掙扎。首被告在警誡下稱:「對唔住,我對以上行為即係破壞西鐵站表示後悔,我知錯。」

首被告其後在警誡會面下表示,當日去現場會合朋友,期間朋友給他一支鐵棍,他行走15分鐘後,突然有人大叫「有警察呀」,於是他跟着四散的人群跑走。

17歲女學生被捕時蒙面 袋內有尖咀鉗

至於第四被告17歲女學生,警員8245約晚上9時半抵達兆康西鐵站F出口,他看見有十多人跑落兆康輕鐵站方向,便立即追截。他追至輕鐵站見數十人聚集及叫囂,期間有人用石頭擲向警方方向,而第四被告在人群當中,之後多人跑走。最後警員在兆康商場近輕鐵站截停第四被告,當時他身穿黑色衫褲,用面巾包裹著下半臉。女警 21693從被告的斜孭袋內搜出手套、尖咀鉗及噴漆。

被告遭警員用警棍打腓骨神經位置

至於不認罪的3人,控方開案陳詞指,警員23351見人群跑向輕鐵站及兆康商場,期間他追截戴着面巾及手持雨傘的第二被告雷呈昊,期間他反抗,吳朗謙督察遂上前協助。但是第二被告繼續掙扎及嘗試逃走,於是吳督察便用纖維警棍擊打第二被告右邊腓骨神經位置三下,以及警告他要停止反抗。

警員見被告四處張望 認為有逃走意圖

警員22291則在兆康商場門口截獲第三被告黃健進,當時第三被告頭上戴有一個黑色頭套、一個透明護目鏡、手上穿有手套。由於第三被告四處張望,有逃走意圖,所以警員為他扣上膠帶手扣。其背包被搜出頭盔及過濾器。

至於第五被告陳朗婷,她在前往兆康苑方向逃跑時失平衡跌倒地上,女警16431 跑前將其制服。被告當時戴着口罩,手持黑色長兩傘,其背包內有勞工手套及護目鏡。

5人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兆康站及輕鐵兆康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何嘉俊及17歲女學生另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何被指同日在兆康苑兆康商場入口附近的輕鐵兆康站路軌上,保管或控制一支74厘米長的鐵棍。17歲女學生被指同日在兆康苑兆康商場入口附近的輕鐵兆康站,保管或控制一把鉗子和一瓶噴漆。

案件編號:DCCC 1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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