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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4.30示威被控違限聚令 二人認罪、五人押後至明年2月提堂

社民連4.30示威被控違限聚令 二人認罪、五人押後至明年2月提堂

(獨媒報導)社民連8人在前年4月30日到警總示威,當時4人一組並保持1.5米距離,但被控違反限聚令。案件今早提堂,除早前已認罪的李善芝外,辛浩銘及梁智輝今亦認罪,判罰4,500元。陳寶瑩與曾健成等人則申請押後提堂,其代表律師指,同年5月1日的另一宗社民連、工黨限聚令案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關乎對限聚令的正確詮釋,裁判官王證瑜批准押後至明年2月15日。

辯方引《文匯》指當時疫情不嚴重 稱示威過程和平

2020年4月30日,社民連8名成員到警總抗議警方拒絕批准五一遊行,當時4人一組並保持1.5米距離,惟被控違反4人限聚令。同年翌日即五一勞動節,社民連4人與工黨4人再到政總遊行,同在4人一組的情況下被控違反限聚令。五一遊行案在去年3月被裁定罪成,判監14日、緩刑18個月,眾人不服並在今年7月向高等法院上訴,惟在10月被高院駁回

4.30案則在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8名被告分別為黃浩銘、李善芝、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智輝。控方指,事發時每名被告相距約一公尺,平排在一幅橫額前叫口號,警方發出三次警告後作出票控。

陳寶瑩、曾健成及周樹榮的代表大律師詹鋌鏘表示,另一宗同年5月1日發生的限聚令案件已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關乎限聚令的合稱性及正確詮釋,有待批出許可,故希望申請押後審訊,直至終院審訊完結。無律師代表的黃浩銘及梁國雄不反對押後。裁判官王證瑜批准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

其餘三名被告中,李善芝在去年3月已認罪及交罰款,辛浩銘及梁智輝則在今日認罪,二人的代表大律師黃宇逸陳詞指,案發當日屬限聚令生效後不久,公眾不熟規例,並讀出《文匯報》2020年5月1日名為〈戰役百天 勝利在望〉的剪報,引述指香港已連續11天零本地個案,反映當時疫情不嚴重。他指,兩名被告屬初犯,加上示威過程和平、簡短,僅約12分鐘。裁判官最終判二人罰款4,500元。

陳寶瑩:細菌傳播無「共同目的」 憂日後再無大型遊行

陳寶瑩、曾健成及旁聽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休庭後見記者。陳寶瑩表示,已在10月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許可,又展示一把1.5米長的道具長劍,指當日有按長劍長度保持距離,惟被警方指因為「共同目的」而違反限聚令。她重申檢控不合理,「細菌就唔會因為你有共同目的,或者無共同目的而唔傳播嘅」。她提到,若終院維持高院原判,以「共同目的」為入罪理由的話,擔心香港不再有大型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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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皓桓、陳寶瑩、曾健成

曾健成隨即說「唔好話大型遊行,連花市都有政治審查啦, 所有乾貨都唔准」,指乾貨市場是過往不少政治團體表達訴求的地方,惟現時均以防疫為由被取消。他提到,限聚令並無限制「姜濤誕」、七欖賽事,「特首李家超、陳茂波佢哋,唔戴口罩同觀眾打成一片,我覺得可以嘅」,唯獨不滿限聚令打壓市民的示威集會自由。眾人最後高喊「防疫為名、打壓為實,撤銷限聚令!」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