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紀律部隊宿舍外盂蘭燒衣晚會 27歲男認非法集結兼攜鐳射筆 判囚5個月

紀律部隊宿舍外盂蘭燒衣晚會 27歲男認非法集結兼攜鐳射筆 判囚5個月

(獨媒報導)前年8月9日適逢農曆七月,有人發起「全港超幽佈施祈褔除惡盂蘭燒衣晚會」,並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燒衣,期間有人高叫反修例口號,並使用鐳射筆。27歲男子在警方驅散期間當場被捕,褲袋被搜出兩支鐳射筆,他早前承認各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和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午(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月。

舞台工作者鍾濠全(27歲)承認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與沙田坳道交界的地方,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另於8月10日在同地,在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主任裁判官錢禮指,案件發生於前年8月,當時香港正值充滿動盪和暴力,也有不少針對警務人員的行為,包括堵路、投擲汽油彈和用鐳射筆照射警員等。錢禮引用黃之鋒案,指法庭須維持公共秩序和維持社會安寧,儘管被告認罪,反映其真誠悔意,但是恰當的刑罰依然是即時監禁。就非法集結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各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各罪刑期扣減至4個月,其中一個月刑期分期執行,故最終監禁5個月。

根據承認案情,案發前有人在網上號召市民孟蘭節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燒衣紙。當晚8時15分,約100人開始聚集,又用鐳射光照射。其後警方到場警告在場人群,要求他們立即離開,惟人群依然沒有散去,並繼續使用鐳射筆。警方於凌晨零時47分展示藍色警告旗,之後開始驅散,期間拘捕了被告,在其褲袋搜出兩支鐳射筆。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早前求情稱,影片所拍得的藍色鐳射光,並不是來自被告的鐳射筆,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做過實質的行為或使用過鐳射筆。

同案另兩名被告:梁文傑(21歲,學生)和洪英展(22歲,學生),則否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排期至10月13及15日審訊。

案件編號:KTCC 6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