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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拘兩人 涉管有煽動刊物

警方國安處拘兩人 涉管有煽動刊物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昨日(3月13日)與海關採取聯合行動,拘捕兩人,涉嫌管有煽動刊物,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涉及的刊物的「羊村」繪本。

警方與海關昨日在九龍及港島區,拘捕了兩名分別為38歲及50歲的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室,並檢獲上述懷疑煽動刊物。

該刊物據悉為「羊村」繪本,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因出版3本「羊村」系列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入獄19個月,5人在去年10月已刑滿出獄

今年1月,曾為中大學生會敬文書院民選代表的24歲王浩鏘,被指涉於去年8月起,在連登帖文就人大釋法等議題發表煽動性留言,並在個人Facebook帳戶轉載被定性為煽動刊物的《羊村 2.0》之下載網址,並配上「Catch me if you can」等字句。他在1月5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翌日提堂不獲保釋,今年3月30日再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管有煽動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千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