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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選舉廣告違例 入稟申免除刑罰獲批

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選舉廣告違例  入稟申免除刑罰獲批

(獨媒報導)涉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阿布泰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前年參選立法會時,被指未遵從選舉法例,無在選舉廣告中顯示印刷人的資料,以及備存選舉廣告文本。林景楠去年入稟高院申請免除刑罰,解釋指是因為疏忽及欠選舉經驗。高院今頒下判辭,認同林景楠非出於惡意,亦無涉及選舉開支錯誤,批准其申請。

原定在2020年9月進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政府最終稱因疫情押後一年,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拘控,大部分被告還柙逾一年,林景楠屬少數獲保釋的被告人。林景楠在該次選舉,原定出選進出口界,但最後改變主意參加新界東地方直選。

林景楠去年5月11日入稟高等法院,就他部分被指違反選舉法例的作為,要求豁免刑罰。當中包括他沒有在選舉廣告上,展示印刷人的資料、日期和印制份數;以及他沒有備存選舉廣告文本和資料,日後供公眾查閱。

林景楠在誓章解釋,阿布泰在全港業務有超過26間分店和100名員工,他缺乏選舉經驗,而且工作繁忙。他指派兩名阿布泰員工處理他的選舉事項,兩人同樣無選舉專業知識。當他發現誤解了選舉廣告要求後,立即作出補救,當中不涉及惡意,他強調沒有其他選舉違規事項。

法官重申選舉有莊嚴要求 僅僅滿意其辯解

律政司在聆訊保持中位態度,無向林景楠的證供提出挑戰或質疑,但指出林景楠似乎沒有核對相關選舉開支。法官楊家雄表示不同意律政司的看法,他認為今次申請不涉及任何選舉開支錯誤。

楊官續指,他信納林景楠沒有惡意,除了涉案行為,他遵守其他去律要求,亦填寫了一切所需表格,他亦公開了所有選舉廣告,在發現出錯後立即宣誓證明出錯原因是疏忽。楊官強調對法律無知不是辯護理由,但他滿意案中證據,證明林景楠曾經盡力理解選舉法律和要求,認同其提出的合理辯解。

律政司要求訟費,林一方沒有反對,楊官頒下2.5萬訟費,由林景楠支付。

案件編號:HCMP6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