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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蘋果6名高層國安案 再押後至12月28日 無申保釋續還柙

黎智英、蘋果6名高層國安案 再押後至12月28日 無申保釋續還柙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蘋果日報》六名前高層的兩宗國安法案件,今早同時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原定今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程序,但應控方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將兩案再度押後至今年12月28日再續交付程序。辯方沒有提出保釋申請,各被告仍然要還柙。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律政司則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代表。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再進行第二次交付程序。

三間被告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今日繼續未有公司代表出庭,其案件同樣押後至12月28日處理。控方表明若被告公司再未有代表,或在被告缺席下繼續交付程序。

6名被控的蘋果前高層分別為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以及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各人精神不俗,羅偉光望向公眾席展示「ok」手勢,張劍虹及林文宗亦向公眾席揮手。

另一案的被告黎智英一身西裝出庭,向坐在公眾席的女兒揮手問好。散庭一刻,數十名公眾席的親友及《蘋果》前員工向犯人欄7名被告揮手,大叫「黎生撐住呀!我哋喺度呀!」

黎智英( 73 歲)暫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3 罪。

首項控罪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該項控罪於去年12月首度提堂。

第二控罪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最後一項指,黎於 2020 年 7 月某日至 2020 年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至於6名高層案件,張劍虹(59 歲)、羅偉光(47 歲)、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55 歲)、前副社長陳沛敏( 51 歲)、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 57 歲)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51 歲),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 日期間,在香港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WKCC4341/2020 、WKCC2379/2021、WKCC28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