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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母親節遊行 青年非法集結藏武罪成 待戒毒所報告6.9判刑

2020年母親節遊行 青年非法集結藏武罪成 待戒毒所報告6.9判刑

(獨媒報導)有市民於2020年母親節發起九龍區遊行,警方晚上驅散並在多處截查共72人。一名汽車維修學徒被指將一個背囊棄於地上並逃跑,結果被截停並發現背囊藏有一支行山杖。他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報告顯示學徒因為身體問題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並透露他有毒品問題。裁判官再下令索取戒毒所報告,續還柙至6月9月日判刑。

何偉康(案發時19歲,現21歲,汽車維修學徒)本月12日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裁判官葉啟亮考慮其年紀後,為他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押後至今判刑。

被告不適宜入勞教中心 官關注有毒品問題

辯方今引述勞教中心報告,指被告因身體問題不適合入勞教中心,報告又提及被告與三合會組織有關,辯方解釋被告過往曾到酒吧消遣,才會與相關人士有來往,但強調他沒有參與社團活動,交往僅限於消遣。

辯方又引被告的求情信,他坦承過往受損友影響,間歇性服用k仔及大麻等毒品,指並非習慣,前年起更無再吸食。被告指不斷反省,希望盡快服畢刑期照顧母親,並承諾做個成熟的人。辯方又指本案案情較同類輕微,當日非法集結歷時45分鐘,只涉及旺角數條街道,規模不大。

裁判官葉啟亮關注被告毒品問題,指他早於2019年開始吸食,每日花費約千元購買大麻、K仔及搖頭丸,最後一次吸食是2022年12月,只是數個月之前。辯方指被告在社交場合,受朋友影響才會吸食,又指案件歷時3年,被告一直承受很大壓力,故才吸食。葉官反駁被告初嘗毒品時案件尚未發生,下令先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押後至6月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5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及花園街之間的山東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行山杖。

同案被告李煒健(24歲,保險從業員)、關世豪(24歲,地盤工人)及蔡尚縉(26歲,倉務員)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另一名15歲少年較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他被指藏有一個彈射器及101粒鋼珠,判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KCCC9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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