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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被控串謀縱火燒九龍塘站閘機 再多一人認罪 案情指負責燃點汽油彈

4男被控串謀縱火燒九龍塘站閘機 再多一人認罪 案情指負責燃點汽油彈

【獨媒報導】4男子被指於前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地鐵站出口點燃汽油彈燃燒閘機、駕車接應同伙,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繼被控共4罪的26歲送貨員開審前認罪後,今再多一名被告在區域法院認罪,他於審訊期間由不認罪改為認罪,須還柙至明天求情。案情指早前認罪的首被告負責放置汽油彈在閘機前,而今認罪的次被告則負責點燃。

4名被告依次為曾裕生(26歲,送貨員)、黃漢偉(30歲,派對場地及模擬實景公司東主)、鄭偉森(33歲,技術員)和王錦發(41歲,地盤工人),同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另被控3罪的首被告開審前認所有罪,其餘3人不認罪,惟次被告今於審訊中途改為認罪,還柙至明天求情。

閉路電視見兩被告於案發前交談

次被告承認的案情指,閉路電視見首被告曾裕生與次被告黃漢偉於案發前在歌和老街的公園裏,在一輛私家車車尾會面交談,兩人一度脫下口罩。當日下午,首被告在九龍塘站的閘機前放下兩瓶汽油後,隨即轉身離去,穿黑衣黑帽的次被告緊隨上前,點燃閘機附近的汽油,朝同一方向跑走。閘機起火後,有乘客目睹所有人以正常步伐走向不同方向,只有黑布蒙面的次被告,獨自跑離起火地點。

訊息紀錄顯示次被告稱「將一些東西混合到瓶子」

次被告於近3個月後被捕,警方檢取他與另一名男子的 WhatsApp 訊息紀錄,發現案發前一天,男子向次被告發了一張截圖,顯示男子與不知名人士對話,內容是不知名人士問男子是否願意使用武力,男子回覆願意扔汽油彈和石頭。次被告於是回覆男子,被問這問題很正常,是為了讓他有心理準備,老實回答就沒問題。次被告再告知男子將於翌日行動。案發當日,次被告在 WhatsApp 催促男子盡快趕到現場,因為還要將一些東西混合到瓶子裏。

首被告曾裕生早於開審前承認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無牌管有槍械共4罪。

4人同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0月12日在香港,一同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們本人或他人的財產。4人被另控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指同日於九龍塘站G1出口,用火損壞屬於港鐵的兩部閘機。

首被告曾裕生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分別指,他於2020年1月7日在秀茂坪一個單位管有5個汽油彈、11瓶汽油、一包白毛布、5支鐵筆、3把錘子、一把摺刀、一把刀,以及一罐載有有害化學物質的噴霧器。

案件編號:DCCC 55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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