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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女子涉打督察心口致發紅 認襲警罪還柙候判 辯方強調與社運無關

40歲女子涉打督察心口致發紅 認襲警罪還柙候判 辯方強調與社運無關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27日,有人發起尖沙咀「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一名40歲女子被指在旺角創興廣場外打踢警長大腿及打督察心口致發紅,即場被捕。事隔兩年她被控兩項襲警罪,她今(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另一襲警罪則由法庭存檔,獲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27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柙。辯方求情時強調本案與社會事件無關,無證據顯示被告為示威者或曾參與堵路。

被告遲文嘉(40歲),報稱無業,被控兩項襲警罪,指她於2019年10月27日,於旺角彌敦道601號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督察王楚源及偵緝警長陳家俊。

她承認首項襲警罪,暫委裁判官陳安婷裁定罪成;次罪則由法庭存檔,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被告左右拳打督察心口 導致發紅

案情指,當日下午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有人發起「反警暴遊行」,警察警告及驅散人群。其後人群走到彌敦道及梳士巴利道附近,當中有人作出堵路及破壞公共財產等暴力行為。

晚上9時許,督察王楚源乘坐警車至彌敦道,正當他下車時,與他距離1米的被告突然轉向督察及左右拳打其心口位置,導致督察心口發紅,之後被告被其他警員拘捕。

其後偵緝警長陳家俊負責押送被告,當他捉着被告右邊身時,被告隨即激烈反抗及踢警長左大腿數下。

辯方:被告曾確診精神分裂症及多疑症,有覆診病情穩定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國內出生,並於2003年來港,她於北京一大學修畢國際貿易課程,現時任職保安。被告於2005年確診精神分裂症及多疑症,一直有定期覆診,故精神狀況穩定。被告的父親於2017年過世,被告現時與同為保安的母親同住,並需每月給予數千元家用。

辯方求情:案中警員沒有嚴重受傷

辯方強調,本案並非社會事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為示威者或曾參與堵路。另外,案中警員沒有嚴重受傷,事後被告後悔沒有控制自己情緒,而醫生指被告沒有暴力傾向,加上被告因案將失去保安員工作,已受到很大教訓。

辯方希望法庭能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陳官考慮到被告個人背景、求情及本案案情,決定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並押後至4月27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柙,陳官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

案件編號:KCCC34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