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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 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5年 官斥被告稱準備音樂表演惟身上無樂器

9.29反極權 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5年 官斥被告稱準備音樂表演惟身上無樂器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被控在金鐘參與暴動,3男不認罪,審訊後均被裁定暴動罪成,2人早前各被判囚4年半。至於音樂製作人則因確診新冠肺炎,押後至今(20日)在區域法院判囚5年。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斥被告沒有呈上求情信,顯示他毫無悔意;另外被告穿黑衣及「重裝備」,管有護臂及豬咀等。被告在背景報告稱,當日準備音樂表演後打算到中環搭船回家,期間被捕,陳官質疑他身上並無樂器及樂譜,其說法自欺欺人。陳官考慮到被告曾掟磚及被捕時反抗,故比同案另外兩人嚴重。

被告為音樂製作人莫震宇(36歲),今被判囚5年。其餘兩名被告為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楊樂謙(22歲)及電腦程式員李其浚(25歲),早前各被判囚4年半。

官: 沒呈上求情信顯示無悔意

法官陳廣池指,被告莫震宇在夏愨道附近被捕,他淡化自己在場的原因,稱只是路過。而辯方的求情大綱沒有實質求情說話,亦沒有呈上求情信,這表示被告毫無悔意,而背景報告亦沒有顯露絲毫悔意。

官批路過說法自欺欺人:任何人都會感受到暴風雨

陳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曾擔任全職音樂表演者,亦有教授樂器。背景報告指被告沒有計劃參與示威,亦不認識其他被告及示威者,更無意圖犯法。當日被告只是到灣仔準備音樂表演,其後打算到中環搭船回南丫島,卻突然被人群擋住,最後被捕。被告對家人及妻子造成困擾感到歉疚,他在家人眼中是循規蹈矩的人。

陳官又批評3名被告稱自己為路過旁觀者的抗辯理由,認為其說法是自欺欺人及掩耳盜鈴。陳官指,案發時發生大規模暴動、硬物及磚塊橫飛、交通癱瘓,任何人都會感受到暴風雨情況,以及觸目驚心的氛圍,沒有人會認為是嘉年華會。

官指被告「重裝備」攜護臂手套等

就被告的裝束,陳官指被告在夏愨道被捕,當時身穿黑衣,亦是「重裝備」,管有護臂、護目鏡、手套、頭盔及豬咀。陳官亦批評被告在背景報告稱,當時在灣仔準備表演,並打算去中環搭船回家,但他身上並沒有樂器及樂譜,卻攜有上述的物品。另外,被告在被捕前有擲磚動作,被警員拘捕時亦有反抗。高級督察於作供時亦稱被告在場「戀戰」,拾起地上磚頭投擲出去。

官指被告作為比同案兩人嚴重

陳官指,被告的作為比起同案另外兩人更嚴重,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為策劃者,但毫無疑問他是積極參與暴動者,他在現場增加聲勢,支持及鼓動同路人,甚至令其他人作更激烈的暴亂行為。

官指被告在暴動策劃者眼中是「棋子」或「棄子」

陳官強調,被告在暴動策劃者眼中是「棋子」或是「棄子」不得而知,雖然兩者只是一字之差,但後果相同,被告肯定要為其舉動付出沉重代價。被告確切成為「戰場上的炮灰」,對其妻子及家人,甚至整個社會都是可悲。

官:赤裸裸衝擊及意圖摧毀香港權力核心

陳官續指,縱然本案規模大及驚心動魄,但可幸沒有人受嚴重受傷甚至死亡,這是不可思議。陳官指判刑要有阻嚇性,不論實質在場參與者,還是在網上宣揚實施暴力者,都要知道自己面對的沉重代價。本案的暴動發生在敏感時刻,赤裸裸衝擊、挑戰以及意圖摧毀香港權力核心,有如「暴徒」衝擊警總,其政治意義及標籤十分明顯。由於被告涉及較嚴重行為,因此判囚5年。

陳官亦引述上次的判詞指,沒有人相信香港一處繁華之地,會變成無法無天、被人肆意破壞的地方,有如「無政府狀態」。本案亦非一般暴動,因9.29暴動者的目標正是衝着政總,旁聽是曾被攻陷的立法會大樓,兩者均是香港政治權力中心;「暴徒」襲擊的象徵意義明顯不過,是直接挑戰及衝擊中央及香港管治權力的標誌及核心,這為加刑因素。

陳官又提到,梁天琦的案例與2019年的暴力事件是兩碼子的事情,相比之下後者是過之而無不及。尤其本案發生於10月1日國慶日的前兩天,9月29日有其敏感意思。而政總附近的立法會總部亦史無前例地在7月1日被大肆破壞,「在外國政客眼中所謂的美麗風景線,現在成為普羅大眾守法香港人的悲痛史」。

3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9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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