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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政總外衝突 9人判囚3年半 兩學生判入教導所 官寄言勿自棄日後報答親友

9.29政總外衝突 9人判囚3年半 兩學生判入教導所 官寄言勿自棄日後報答親友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有96人被控於金鐘參與暴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11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姚勳智表示,本案暴動屬大規模,目標為政府總部。惟考慮各被告並非領導者,獲親友支持,加上距離案發已有三年,各人已承受巨大壓力,判其中9人監禁3年半,其餘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的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法官又向各被告說,「千祈唔好放棄自己」,在獄中反省後要回饋和報答家人愛護。

11名被告為:張偉青(24歲)、張凱欣(22歲)、張銘彥(26歲)、林卓軒(20歲)、馮浩軒(案發時27歲)、何滿恒(21歲)、鄭曉容(21歲)、梁文洛(19歲)、謝梓健(24歲)、李穎欣(24歲)、蘇家玉(案發時21歲)。他們均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辯方今向法官表示,第3被告張銘彥及第9被告謝梓健均在隔離中,未能到庭,但二人均同意可在缺席下處理判刑。

有被告懷孕因案件一度考慮墮胎 患創傷後遺

辯方求情時透露,第10被告李穎欣現懷有身孕,曾經想過墮胎,但與家人朋友商討後,最後決定在獄中分娩。辯方又指,李因本案患上創傷後遺症,一度足不出戶,但後來仍努力重拾學業,在臨床化學科方面取得卓越成績,希望法庭輕判,讓她盡早出獄繼續組織家庭。

早前案件裁決時,判詞透露李被捕後患創傷後遺症,需接受治療及服藥,但由於現時懷孕,須停止服藥,預產期為今年11月中。

有被告曾代表香港出戰運動比賽

辯方求情亦指,第7被告鄭䁱容熱衷運動,表現出色,曾經代表香港出賽;第11被告蘇家玉則擅長箭術,學業成績優秀,案發後一直獲男友支持,二人將來計劃結婚。

辯方又指,首被告張偉青及第5被告馮浩軒均在隔離其間得悉罪成消息,需要獨自面對及消化沉重壓力,並與親友重覆道別,但他們仍然尊重程序,及時到庭應訊,可見其良好品格及責任心。

官指各被告非領導沒煽惑 離案發已3年定受巨大壓力

辯方強調,各被告均沒有領導角色或預謀犯案,亦沒有直接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身上物品全屬防御性裝備;他們主要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重犯機會輕微,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法官姚憲智判刑時指,本案暴動屬較大規模,參與人數眾多,牽涉有示威者向政府總部投擲汽油彈,暴力程度高;雖然歷時只有20多分鐘,但若非警方及時展開拘捕行動,或會造成更大傷亡,案情嚴重,理應予以4至5年的量刑起點。

不過,姚官考慮到各被告主要為協助及鼓勵角色,沒有領導或煽動行為,並念及各人有悔意、學業工作方面穩定良好,加上案發至今已逾三年,他們已承受巨大壓力,遂將量刑起點下調至3年半。至於兩名案發時分別16歲及18歲的被告,姚官考慮他們年紀尚輕,認同判刑應側重更生,遂將二人判入教導所。

姚官判刑後強調,本案案情嚴重,但考慮各被告的求情理由,尤其是親友求情信,法庭已盡量降低量刑起點。他特別寄語被告:「千祈唔好放棄自己,要喺獄中好好反省,出獄後回饋社會,去報答親友嘅愛護同照顧。」

案件編號:DCCC2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