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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政府總部外暴動 32歲資深市場經理判囚3年5個月

9.29政府總部外暴動 32歲資深市場經理判囚3年5個月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46人被指在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分拆成多案審訊。8人案件中,其中7人於周一(21日)判刑;餘下一名32歲資深市場經理因在獄中隔離檢疫,延至今天(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本案暴動規模不小,多名示威者針對政府在金鐘政總外暴動,但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在當中屬帶領角色或曾作出投擲汽油彈等行為。他亦考慮被告因一念之差犯案,酌情扣減兩個月,判囚3年5個月。

官指本案不算延誤檢控 不構成減刑因素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本案暴動規模絕對不小,歷時30分鐘,參加人數眾多。示威者大部分穿黑衣,針對政府在金鐘政總外暴動,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及以鐳射筆射向警員方向等,並戴上口罩以防被人認出。

鄭官表示,本案各被告,包括第六被告劉燕嫦當日均穿深色衣服,另戴上防毒面罩遮蓋臉容,惟他考慮並無證據顯示劉當天為帶領角色,亦不能證明她曾作出投擲汽油彈等個別暴力行為。

對於辯方求情指本案出現延誤,令被告承受具大壓力,鄭官指審期早於2021年1月定下,看不到有延誤檢控的情況,故不構成減刑因素。

他以4年6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劉在審前覆核後、開審前認罪,給予20%刑期扣減,再念及她一念之差才會犯案,酌情扣減兩個月,總刑期為3年5個月。

較早前本案7名被告 被判囚4年7個月至3年4個月及入教導所

本案有8名被告,其中馮姓男學生(案發時15歲、現年18歲)、黃昱翔(案發時20歲)、劉燕嫦(案發時29歲,資深市場經理)、游茜茹(案發時22歲,產品檢測員)和范瑜(案發時30歲,髮型師)等5人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曾憲嘉(24歲)審訊中途認罪;餘下2人,包括謝曉峰(案發時20歲,學生)和14歲男學生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

除劉燕嫦早前因在獄中隔離檢疫未能出庭外,另外7人已於本月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以下為各人判刑:

謝曉峰:監禁4年7個月
姓馮男生:入教導所
14歲男生:入教導所
曾憲嘉:監禁4年1個月
黃昱翔:監禁3年4個月
游茜茹:監禁3年5個月
范瑜:監禁3年4個月
劉燕嫦:監禁3年5個月

控罪指8名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2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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