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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研租場前須作聲明 炒場或違盜竊罪

楊潤雄:研租場前須作聲明 炒場或違盜竊罪

【獨媒報導】康文署轄下場地的炒場活動頻生,政府多次出招但仍未能完全杜絕。工聯會陸頌雄今早於立法會詢問局方有否進行詳細調查了解成因,並建議設立黑名單制度,甚至修例以「簡易程序罪行」對付炒場活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指,康文署一直有進行網上監察,去年至今亦進行79萬次巡查,逾4,600人被罰。他指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租用人或團體在預訂及登記場地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轉讓已預訂的場地,違反者或會觸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而負上刑責。

康文署去年5月及11月分別推出新措施,包括租用人在任何連續60天內錄得兩次違規「不取場/不在場使用」,會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90天;「康體通」用戶遞交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的抽籤申請時,必須填報另外四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租用人亦必須與其中三人一同簽場及使用設施,以及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的期限增加至360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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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

去年至今79萬次巡查 逾4,600人被罰

工聯會陸頌雄問局方有否對炒場情況進行具體調查,包括哪類型的場地及時段的炒場情況特別嚴重、炒價與場地租用費的差距,以及炒場活動盛行的原因。他更建議局方設立黑名單制度,甚至修訂《遊樂場地規例》,加入禁止轉讓租訂的場地使用時段以圖利的條文,並以「簡易程序罪行」打擊炒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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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指,康文署場地收費便宜,在某些繁忙時段需求大,所以出現炒賣情況。他指署方一直有密切監察網上平台,了解炒場動的運作模式,包括炒賣場地、類別、時段及價格,更指現時炒場活動多在不同社交平台以非公開形式進行,增加了署方收集資料的難度。他續稱,康文署近年已採取多項措施打擊炒場,署方於去年5月至今年3月已進行逾79萬次抽樣巡查,1,404名租用人被發現沒有在場使用設施,涉及體育場館主場、網球場及草地足球場,41人因累積兩次「不在場使用」而被禁止訂場;至於2022年則有逾4,600人因累積兩次「不取場使用」而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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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頌雄

陸頌雄倡設監察系統 楊潤雄:或涉私隱問題

陸頌雄追問政府會否增加人手「放蛇」及加設特別的場地設備加強執法,「譬如睇住佢你都唔係嚟打波,淨係喺場邊行嚟行去,攞住個波著住件波衫扮踢波」。楊潤雄指做法有一定難度,稱監察系統需要有人臉識別功能才可判斷租用人是否在場內,「因為你喺場外面,可能係佢隊員休息緊嘅時候,太多人臉識別亦會牽涉到好多人擔心嘅私隱問題。」

民建聯顏汶羽認為假如康文署場地足夠,根本不會出現炒場,建議政府在興建新校舍時以「一地多用」模式,於頂層興建由康文署管理的康體設施。馬逢國亦指在新打擊措施下,炒場情況變本加厲,指現時租用11人標準足球場由每90分鐘288元炒至1,100至1,500元不等;7人小型人造草足球場亦由正價144元炒至800至1,200元,差距達8倍,同建議學校開放體育設施予公眾使用。

楊潤雄稱可以與教育局詳細討論,但認擔心會互相影響,反指建議學校於非上課日子時段開放場地予地區體育組織作訓練及比賽。他又指開放學校體育設施亦未必可以解決足球場的問題,指學校的足球場並非標準設施,指局方另有5年及10年計劃長遠增加場地供應。

民建聯鄭泳舜則詢問「康體通」新系統進度,楊潤雄指正進行最後測試,預計今年內會推出,並指租用人可透過程式作出聲明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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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然

李浩然以為轉讓許可證無違規

選委界別李浩然在提問時就「拋錯書包」,誤以為轉讓用場是沒有問題:「有『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即係話其實佢呢個使用場地係可以轉讓,會唔會話喺呢方面直程取消呢個可能性?直接訂場先可以使用呢?」楊潤雄澄清許可證不可以轉讓,又指答覆文件中「嗰度括住唔係代表有呢種許可證,而係將佢形容為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作為一個懲罰」,並多次補充指轉讓就一定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