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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腊村長認報大丁屋需求 擬與發展商合作涉違規

白腊村長認報大丁屋需求   擬與發展商合作涉違規

白腊村長劉伯安早前接受「東張西望」訪問,提出打算和發展商合作發展村內丁屋。地政處指有關做法違反丁屋申請政策。

有關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的爭議一浪接一浪。城市規劃委員會快將審議白腊、海下和鎖羅盤分區計劃大綱圖,保育團體認為政府錯誤地接受原居民過量的丁屋需求,在大綱圖劃出大幅土地作「鄉村式發展」(即丁屋區)。白腊村原居民村長在接受訪問時承認報大了丁屋需求,估計最終的申請只會有一半左右。另外,村長在接受節目「東張西望」訪問時更事先張揚會和發展商合作發展,西貢地政處表示,在申請丁屋前先與發展商達成協議屬違規行為。

根據城規會文件,白腊村村代表向當局表示,未來十年估計有七十二間新建丁屋的需求,要求規劃署劃出相匹配的「丁屋區」。規劃署結果完全滿足白腊原居民的要求,在大綱圖中劃出25.5萬平方尺的「丁屋區」,當中可建新屋的部份有19.3萬平方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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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城規會文件,當局完全滿足白腊村民提出的丁屋數目(見頁八)。

●七、八十歲老丁照上報 起好都等唔到

然而,原來連白腊村代表劉伯安自己都不預期未來十年有那麼多丁屋需求,他說:「如果政府肯俾幾十間我地起,梗係OK啦,不過可以講得話冇可能的事。都唔會話申請晒,有啲都七、八十歲了,但佢仲係一個丁嘛,仲係有權申請,但佢申請得黎起碼都十年八載,到時見唔見到都成問題。所以話幾十個呢,起碼都CUT左一半。」

白腊和海下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另一個爭議點是,被劃為「丁屋區」的私人土地幾乎全部已經由原居民處轉手至發展商,因而除非原居民與發展商合作,先簽訂利益分配的文件,然後由發展商先將土地業權轉回給原居民,否則原居民根本沒有私人土地申建丁屋。但是,丁屋申請表的第一頁已經列明:「申請人不可與任何人士或多名人士訂定任何安排或協議,以轉移、讓與、處置或其他方式處理其本人對有關地段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依據政府批予的任何批約或批准發展有關地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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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腊分區計劃大綱圖中的「鄉村式發展」用地(黑線),絕大部份已被發展商買入。

奇怪的是,白腊原居民村代表劉伯安對此違規做法完全不避嫌。他在十二月二日播出的「東張西望」節目中表示:「全部攞村民的錢黎起根本是冇可能的事,我地一定係同發展商一人一半,咁樣攞出黎做啲野。但起好之後, 佢地賣唔賣係佢地的自由吖嘛。」本網記者就與發展商合作建丁屋一事再向劉村長查詢,劉村長表示與發展商合作起丁屋在外面好普遍,目前白腊村仍然未跟發展商簽約,但已「有啲頭緒,可以睇下你地(即白腊村民)得唔得,發展商都唔係一定同你合作。如果得咪同你合作。」

●地政處指白腊做法如「衝紅燈」

本網記者以市民身份向西貢地政處查詢,地政主任周先生指,若果按劉村長的說法,原居民在申請丁屋前已經與發展商有分配利益的協議,那是違反申請規則的。但由於地政處不會要求申請者交出可能存在的私人協議,因此當局是查不到原居民有沒有違規的。他形容白腊村長提及的做法「唔PROPER」(不恰當),如同過馬路衝紅燈──違規但沒有人證明到。

政府明知大量丁屋申請者違規與發展商合作發展,多年來卻袖手旁觀,如今更透過大綱圖劃出度身訂造的「丁屋區」協助發展商,難怪劉村長不當是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