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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同行》成功用特技和煽情掩蓋劇情自相矛盾

《與神同行》成功用特技和煽情掩蓋劇情自相矛盾

**記憶有誤,以至之前在劇情陳述上有失實處,多謝各方指證,僅此致歉,修改了前文,但無損前文結論。

《與神同行》肯定是成功的商業娛樂大片,劇情無冷場,電腦特技效果出色,結局還送上韓國戲寶-「超級親情催淚彈」,韓國和香港的票房,已經證明這電影十分成功,不少人也被感動得灑淚收場,購票入場者都應該會滿意離場,甚至會向朋友大力推介,但被這麼重手的視覺及催涙味精感染的觀眾們,有沒有發覺在理性上,這齣戲根本自相矛盾。

(有劇透的,逃生門在此)

故事其實比較簡單,車太鉉鈰演的金自鴻英勇救人殉職,被三位地獄使者帶往地獄面臨七種審判,自鴻的英勇事蹟令他成為一個「貴人」,三位地獄使者十分開心,以為抽到好籌,因他們只要成功帶領49個亡魂投胎,便可是轉世為人,而自鴻便是第48個。地獄的七種審判分別為:「說謊」、「怠惰」、「不義」、「背叛」、「暴力」、「殺人」和「天倫」,這些審判是據地獄使者解釋是由輕至重,審判情況尤如法庭,閻王是法官,另外還有檢控和辯護雙方,而辯護由地獄使者負責,控辯雙方主要透過紀錄每個靈魂一生的「業鏡」,用片段重溫的方式去進行審案,每個地獄都有特色,而主角在此不斷重複「審判、過關」這過程,最終當然可以成功投胎。

為了劇情推進至結局高潮,編劇一定要張主角自鴻和弟弟母親的關係,放在電影下半部,盡情製造韓國式「超級催淚彈」,慘絕人寰的母親,未能盡孝的孝子,枉死的好人,很成功地泡製出目前這個攪喊唔少人的結局。不過,為了這個需要,編劇不得不張審判設計成由輕至重,但為了遷就結局,卻犧牲了合理性,變得自相矛盾。

首先,從結果去看,七個審判表面有輕重,但被審判者在任何一個地獄,被裁定有罪,結局都是被懲罰和喪失投胎資格,輕重何來呢?另外,審自鴻時第一關是殺人罪,殺人明顯是重罪,點解審先過「說謊」和「怠惰」呢?這個輕重標準很奇怪!戲中的解說是自鴻是勇救生命,英勇殉職,無殺過人,所以殺人罪對他是最輕,但後來「業鏡」出現了懷疑殺人證據,殺人罪應該變回重罪,那麼,為了符合所謂「由輕至重」的安排,殺人罪應該延後䆺判,但戲中沒有此安排,即是所謂「由輕至重」的安排,其實並不嚴格。

再談審殺人罪,控罪指自鴻在火場內見死不救,累死同袍,不過,整件事主角明顯沒有殺人動機,反而,結局高潮的天倫罪,便是指證自鴻欲弒母殺弟,他的殺人動機明確,無可抵賴,基本上可以在第一審控告這條殺人罪,唔需要攪四十九日,去控告自鴻殺人。

「貴人」也是一個不能成立的設定,「業鏡」既然已經紀錄了自鴻這個嚴重罪行,點解地獄使者會唔知?地獄還會發「貴人咭」給自鴻呢?難道是資料出錯?還是背後有陰謀,留待下集分解?可以講,這個故事單純為了劇情需要,計算觀眾情緒等原因,而放棄了劇情的合理性。不過,特技和「超級催淚彈」成功地掩飾了這個缺憾,還成功令到很多很多觀眾大呼好感動,好好看!只能驚嘆導演的「掩眼法」很厲害呀,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