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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正人,只求律己——網絡言行的自我要求

不求正人,只求律己——網絡言行的自我要求

(驚死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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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端傳媒曾先生的文章,感觸極深,不吐不快。在下(暫時)不會仿傚曾先生的結論,但完全理解和尊重。有過相同際遇,都知苦不堪言。

網絡的好壞令人又愛又恨。因為言論自由的好壞,都會在網絡無限放大。

社交媒體不完全是公共領域;又不全然是私人領域。究竟什麼道德規範才適用,自己也往往無所適從。

「吾未聞枉己而能正人」,在下歸納所見所聞,得出一些自我要求。其實自己也未臻完善,更不敢妄言是唯一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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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匿名是否恰當,在下思考良久。為免報復而告發醜聞,匿名是正當權利。

在下也記得《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共黨竊聽異見者的私生活,披露他們私下講的是非,務使對方人格破產。作者批判共黨所為,其實比異見者更虛偽。

私下講人是非,本乃人之常情。頂多屬私德上的過失,無關公德。問題在於網絡的是非一定會公共化,說是非者又輒享匿名。後者的保護,助長前者的惡意,更加積重難返。

在下初進網絡,也曾用不同網名,乃後漸漸戒掉,一切言論均署名,皆可追溯真身,承擔文責。除了告發弊端權為例外,決不匿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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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私下批評盡量姑諱其名;公開批評盡量指名道姓。

社交媒體是否公/私領域,從來曖昧不清。一旦決心在網絡批評別人,無論是否選「地球」,大抵都明白外人會知悉。宜避免含沙射影,避免要對方對號入座。這點要求甚高,自愧尚未完全做到。

在下遂力求「friend only」的言論,都不涉講人壞話,又不想對方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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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 Cap 圖,除非出於公共利益,理由與(一)相若。

若有不同意見,首選是直接往對方帖子回應。若擔心對方人品不佳,或遭對方的粉絲/網軍淹死(在下尊重以上考量),就在自己的園地撰寫公開回應。盡量避免私下 Cap 圖,僅與同溫層譏諷取笑,自我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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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不熟悉的事不置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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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有錯要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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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斷非「道德撚」,除了恪守第一點,其他操守都未算完滿,偶有失足;也決不以為一己經驗放諸四海皆準。

比如「friend only」的批評,未必是惡意中傷。有時有點意見憋在心裡,但又自知小薯不便得罪誰。此時視社交網絡為私人領域,講吓是非,道德上絕對可接受。

上述五點既非絕對標準,更非強人所難,與其說是要求,不如說是思考。李立峯教授在中大通識沙龍的分享,在下始終不忘。

李教授說他有一學生,很不屑「左膠」區家麟,屢在網絡對區冷嘲熱諷。然而當李教授和他吃飯,說到區家麟,他談吐溫文,和網絡判若兩人。

留意關鍵不在於挑釁、難聽、惡毒。大多數厭惡言論,依然受言論自由保護。

關鍵在於網絡的匿名和距離,容易讓人混淆公/私領域,從而助長人的惡意,敢於去說真人根本不會說的話。除了極少數極端派,絕少人身在日常生活,會用網絡的囂張辱人。

我們理當敬仰蘇格拉底,敢於當牛虻的勇氣。但只要看過〈申辯篇〉,便能見證蘇公雖千萬人而吾往,縱然頂撞群眾,直斥其非;依然保持尊重,不失謙抑。

上述五點歸根究底來自一點反思:網上直率的言行,未必等於真誠的人格。網上發言前可稍稍思考,你是否真的願意當著對方說這些話。願意的話就沒問題,必能解決網絡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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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思想家柏林受過不少批評,包括他有不少睿見其來有自,並非創見。然而柏林最大的成就是爬梳思想史。

他從思想史得到覺悟,人類的進步有很大局限,往往進三步退兩步。由法國大革命、反殖民浪潮、到阿拉伯之春,結果都面對漫長的專制復辟。不宜奢想翻天覆地的革命,能夠製造新人,改變人性。

是故很喜歡柏林一句話:「我更願意閱讀敵人,因為敵人會穿透思想的防線。」

在下一直敦促自己閱讀異見--沒錯非常難受。每見惡毒刻薄的言論,都有反唇相譏的衝動。

但在下強迫自己保持這種不舒服。最近和一位朋友開心見誠討論雨傘,出乎意料談了半天,萬沒料到與朋友的觀點迥異。

但唯有異見才能刺激思考。毋須放棄信念,而是要提醒自己勿犯對方的指責,想出更好的回答。

如非保持這種不舒服,在下很可能早已中伏,失足而萬劫不復。在下對朋友的警醒感激不盡。

只要能力可及,在下定當秉持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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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左膠就是矯情

在下很敬佩一位年輕學者,詫聞他從來不用 facebook,不禁好奇詢問究竟。他的回答只是一句話:

「網絡令人自我膨脹。」

從此在下奉為座右銘。若將來自己也犯此毛病,懇請朋友 Cap 圖提醒。

網絡充斥你死我亡的紛爭,怎樣明哲保身終究也躲不過。希望經驗之談能給迷茫者小小協助。

在下心知肚明,香港光復之後,我等通通都要到紐倫堡受審 [1]。早已清楚罪名:左膠就是矯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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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代變得好快,有點擔心年輕人已經唔明依個梗。如果唔明請 pm。

[2]:一定要用國語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