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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修訂綜援方案 推1060元就業援助金補鑊

林鄭月娥修訂綜援方案  推1060元就業援助金補鑊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早前公佈將長者綜援申領年齡由現行60歲調高至65歲,引起連日爭議。今午政府終舉行記者會「補鑊」,公佈將於2月1日起向60至64歲的申領綜援人士額外發放$1060的「就業支援補助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會上依然「口硬」,不同意是為政策「補鑊」,強調新政策有理有據,只是「執行上有改善空間」。

出席記者會的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朱麗芳。林鄭月娥首先解釋刻意選擇了任命管治班子時的口號「創新、互動、協作、關心、聆聽、行動」作為屏幕背景,是要向市民重申「同行」的競選承諾,並強調對不同官員一直有這些要求﹐亦是自己一直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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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指早前公佈三項有關福利及勞工的政策是有理有據,但經立法會議員及傳媒報導的意見反映,承認政策在執行上「大有改善空間」,作為行政長官責無旁貸去處理,並稱連日來已召開不同跨部門會議商討調整方案。

林鄭月娥表示,提高申領綜援年齡門檻由60歲至65歲的目標是配合香港的人口政策,希望提供更高的勞動力,重申「一定唔係為咗慳錢」。她公佈新修訂的方案,將會於2月1日開始向60至64歲的申領綜援人士額外同時發放「就業支援補助金」,金額為$1060,相等於單身健全長者與單身健全成人綜援標準金額的差額,毋須額外申請及遞交證明文件。

被問及是否要不惜工本為政策「補鑊」,林鄭月娥堅稱不是「跪低」,並回應「可以安排好啲,唔介意洗啲錢」,又強調發放「就業支援補助金」不涉及額外的行政費。

至於被問及會否約見泛民議員討論政策,林鄭月娥則「霸氣」地稱,「如果行政長官約見邊啲議員都冇自由,我都唔知點做呢個行政長官」,直指民主派議員可以因不獲約見而出於妒忌。她亦表示自上任後增加了與立法會的溝通,一直有就政策諮詢不同黨派。

此外林鄭月娥亦宣佈,決定延長由26間非政府機構所提供的41隊「自力更新綜合就業援計劃」至2020年3月31日,並稍後再決定會否繼續計劃;以及宣佈將政府合約非技術外判工的僱傭福利,涵蓋至去年10月10月至今年3月31所簽訂的合約,初步估計涉及約三億的額外開支。當中主要待遇包括工作滿一年有6%約滿酬金、工作滿1個月享有法定假日薪酬,以及颱風工作有1.5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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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亦強調,上調申領綜援年齡門檻是要提高年長工作者的工作意慾,為65歲以上的人士提供就業支援,稱與外界溝通「有誤會」。羅又稱,新方案下現正或曾領取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以及殘疾與健康欠佳人士均不受影響。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