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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區議會主席不准民主派譴責自己 反提致謝聲明多謝各位

深水埗區議會主席不准民主派譴責自己 反提致謝聲明多謝各位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與建制派席數接近的深水埗區議會,今早1月15日會上,民協譚國僑要求討論梁振英UGL案並獲過半議員同意,但區議會主席張永森拒絕批准加入議程。民主派11名議員加上獨立甄啟榮提出譴責動議,但又不獲准在昨日會議(3月5日)上提出,兼遭張永森發出律師信。民主派昨再提出動議修改會議常規,通過後第三度遭主席禁止,民主派離席抗議,會議流會。

今年1月15日深水埗區議會會議,民協原提出在會上討論梁振英UGL案,被主席張永森拒絕列入議程。當日譚國僑根據會議常規第13(2)條「如果得到超過半數出席會議的議員同意,則主席可在會議開始前和會議期間,批准加入某一個議程項目或更改議事項目的次序。」,加入討論梁振英UGL案並獲在席議員通過,但張永森卻以「主席有權可以批准,亦有權可以不批准即席加入議程討論」為由,拒絕加入議程。

11名民主派議員與獨立甄啟榮,上月要求在3月5日的區議會會議上,向張永森提出譴責動議,但張永森拒絕批准之餘,並透過選下律師樓向12名議員發出律師信,指動議影響其聲譽兼涉及誹謗。

民主派議員則變陣,會前要求在水務署署長環節結束後根據會議常規發表口頭聲明,譴責張永森。不過張永森在民主派議員發言出,搶先提出「致謝聲明」,感謝過去三年為巿民服務的議員和政府部門。區議會副主席、民建聯區議員陳偉明亦發表口頭聲明,稱議員必須尊重議程常規並按照職權範圍提案,主席的決定是符合會議常規,有人借機抹黑主席,期望議員們重歸理性,善用區議會平台為民生發聲。

民主派議員則連番炮轟張永森,民協何啟明諷律師信打錯字,批評張永森接二連三剝削議員權利,濫用法律手段脅迫議員就範是獨裁的本性,奉勸他「回頭是岸」。民協譚國橋批評主席的舉措嚴重影響區議會制度,有「僭建權利和擴權傾向,將議員合符會議常規提出的文件撤走,斥張永森罔顧議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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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啟明

民主黨袁海文批評主席雙重標準,質疑主席指梁振英UGL案與區議會職能無關,但另一方面卻又批准討論高鐵「一地兩檢」,指主席「為了控制賽果,無所不用其極」。袁海文斥主席以律師信「嚇」議員,「我對付黑店被毀、被恐嚇都唔驚,又點會驚呢啲反智,小家的律師信」。

公民黨伍月蘭表明要捍衛議員提案權,指為民發聲是代議士的天職,「市民睇到司法制度的不公,我哋幫市民發聲係合情合理」,更以「迷途知返」奉勸主席公正主持會議,「可能主席你太老,好似小朋友咁,唔知應該做啲咩野應該做啲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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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森

民協覃德誠斥主席「以為自己酬金雙倍,權力都雙倍」,管治獨裁任意曲解會議常規,嚴重影響市民對深水埗區議會的期望與聲譽。民協衛煥南指以往主席能公平對待議員,斥主席接二連三濫權,「連手指罅嘅所有野都係自己、同自己團隊包攬唒」。

獨立甄啟榮亦斥張永森連續兩次會議阻止議員提出議案,他表示自己作為2007年深水埗區議會檢討常規小組的主席,認為民主派按照會議常規聯署提出兩項動議均屬合理,質疑主席有意無意地曲解會議常規。

張永森回應時指,自己做法合理,而區議會應否討論梁振英UGL案則正待專業意見,民主派區議員不滿,舉起「張永森惡人先告狀」、「茅」等標語,走向其座位抗議。張永森隨即宣佈休會5分鐘,民主派其後再要求處理譴責動議,張永森再度拒絕,並再宣佈休會10分鐘。譚國僑下午再要求修改會議常規,並在12票贊成、8票反對下獲通過,但張永森再拒絕列入議程,民主派離席抗議,會議流會。

記者:陳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