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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衝突44人被控暴動罪 年紀最小者僅16歲

上環衝突44人被控暴動罪 年紀最小者僅16歲

(獨媒特約報導)上周日(7月28日)上環的警民衝突中,共有49名示威者被捕,其中45位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44人被控「暴動」罪,1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押後至9月25日下午再提訊。除一名女被告缺席聆訊,遭法庭頒通緝令外,其餘所有被告均獲准保釋,年齡最小者僅16歲。

44被告遭暴動罪起訴 一女被告缺席聆訊

45人被分拆成4宗案件處理,分別為3人、24人及17人的暴動案件,另有1人被控「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其中一宗暴動案件的24名被告分別為:張智麟(21歲,無業)、陳梓康(28歲,學生)、鍾泓洋(20歲,學生)、徐慶鈞(20歲,理髮師)、陳希雋(24歲)、崔耀明(21歲,學生)、林少峰(24歲,售貨員)、蔡澤新(40歲,技術員)、楊智昇(20歲,學生)、林勝如(19歲,文員)、黃頌恩(22歲,學生)、黃錦珊(20歲,文員)、李少康(21歲,學生)、周錦濤(18歲,無業)、莫卓輝(33歲,文員)、黃飛鴻(19歲,無業)、簡健煌(24歲)、張嘉聰(20歲,學生)、譚詩妙(23歲,文員)、羅萬泳(22歲)、蔡寶如(23歲)、譚伊婷(25歲,文員)、陸映慧(27歲)、黃柏賢(21歲,學生),被控於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另一宗暴動案件的17名被告:陳偉林(21歲)、甄凱盈(22歲,文員)、陳澤峰(22歲,電腦技術員)、布紫晴(24歲,教師)、何XX(17歲,學生)、梁志鵬(20歲,學生)、楊位醒(31歲,廚師)、彭雨彤(20歲,學生)、劉耀銓(28歲)、廖頌賢(30歲,飛機師)、陳永琪(28歲,護士)、廖天駿(28歲,文員)、林皓正(22歲,電器技工)、廖紫婷(19歲,學生)、李樹樺(21歲,無業)、胡嘉俊(21歲,地盤工人)、張雯曦(19歲,無業)。控罪指他們於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附近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甄凱盈沒有如期出席今日聆訊,法庭即時頒布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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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為未婚夫婦 已排期8月註冊

涉及3人的暴動案被告為:湯偉雄(38歲)、杜依蘭(41歲)、李XX(16歲)。控罪指,3人於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湯偉雄和杜依蘭為一對未婚夫婦,已排期於本年8月辦理結婚手續。他們的代表律師潘熙稱,他們當日只是在現場扶起一名女生,強調他們願意接受任何審訊,不願離開香港,因此不會有潛逃的風險。

另外,陳子謀(23歲,學生)被控於中環信德中心地下無合理辯解下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警棍。他需要普通話傳譯,稱每星期需要到深圳兼職,但裁判官維持原有保釋條件,不准他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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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被告獲保釋 機師獲准因工作離港

所有被告均獲准保釋,以1000元現金擔保及需居住於報稱地址。大部分需定期到警署報到、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開香港。其中被控「暴動」的廖頌賢職業為機師,因需要離港及輪班工作,可豁免因工作需要而離港及不需報到。另外,職業為社會福利工作員的羅萬泳,需輪班工作,獲豁免通宵上班時候不需守宵禁令。

案件押後至9月25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徵詢控辯雙方後表示,或會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因配套設施更好及可容納人數更多。

記者:黎彩燕、陳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