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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不同的同路人

致不同的同路人

致中學生

運動開始至今,警察百般刁難針對,您們受盡奚落凌辱,在下與您們感同身受。

其中一警察罵您們「唔讀書」。筆者先告訴您們,一日警方記者會居然引用「永遠叫唔醒扮瞓嘅人」,這句話其實語出周濂,他是中大(沒錯是中大)哲學系博士,原文其實是批判中國(bit.ly/35leKQa):

「謊言一旦變成赤裸裸,信任的支柱便被抽離,此時支撐謊言繼續運轉的動力要麼是利益要麼是暴力。赤裸裸的謊言不再承擔造夢的功能,但它依舊可以讓每一個人繼續生存在一個虛假的空間裡,在這個空間裡,大夥兒集體在裝睡。」

為什麼筆者對周濂先生印象深刻?因為我們同樣喜歡一個掌故,他援引過起碼不止一次:

"One of the virtues of Rawls is that he does not waste time arguing about autocracy or totalitarianism…

If one cannot see the benefits of living in a liberal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then I do not know how to convince him. To be perfectly blunt, sometimes I am asked, when I go around specking for Rawls, what do you say to an Adolf Hitler? The answer is nothing. You shoot him.''

伯頓(Burton Dreben)是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羅爾斯的同事兼摰友。他過世後羅爾斯罕有地為他撰寫悼文,所以他的證詞相當可靠。伯頓深信羅爾斯的情操,一旦面對暴君,羅爾斯不會再浪費時間講道德,而是會立即踐行道德 - 隊冧佢。

筆者很尊敬肯講道理的人,比如陳健民教授,很遺憾他和其他肯講道理的人都已坐牢。香港人有沒有餘地可以和平地講道理?這就是寬容的經典問題。

一個人讚揚專制有種種好處,比如某些皇帝的文治武功或心狠手辣,當屬寬容之列。但當一個人確實地擁護專制,無論在朝抑或在野,只要維護專政運作,他都是作惡。

因為專制的本質就是不寬容,對不寬容予以寬容,其實即是放棄寬容。正義的多元有其容忍的限度,即羅爾斯「合理的多元主義」,寬容不可以無止境,為專制服務不在寬容的範圍。

已故的清華大學周輔成教授,用極簡但極好的例子解釋何謂羅爾斯的「正義優於善」- 足球聯賽。

我們大可喜歡不同球隊(善),但前提是有公平的比賽規矩(正義)。否則聯賽(講道理)無法進行,一係退出,一係反抗。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Louis Brandeis)早已了然香港何以至此:

「在法治國家中,若政府不能競競業業地遵守法律,政府的存續就岌岌可危。。。政府是強大且無所不在的導師,無論是好是壞,它都是所有人的榜樣。。。如果政府自己帶頭犯法,人民就會輕蔑法律,它告訴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制定法律,它將導致無政府狀態。」

各位中學生,您們年輕的時候,會遇到很多未曾認真讀書的警察、家長和教師。但在下告訴您們,青春賜予您們純樸,讓您們能與古往今來的正義並存,成年人往往喪失此能力。讓在下援引《麥田捕手》,解釋為何有些成年人痛恨您們:

「一個人不成熟的標誌,是他甘為一件事英勇而死;一個人成熟的標誌,是他甘為一理由卑微而活。」

* * *

致淺黃絲

先旨聲明,拙文不會為藍絲浪費任何時間,只為有起碼知識和良知的人而寫。

周梓樂離世觸發大規模抗爭,筆者在大埔見到抗爭者與淺黃絲爭吵,抗爭者不耐煩繼續講道理:「我地 gap 太大溝通唔到!」當時自己保持沉默,事後好後悔沒上前調停。

那位淺黃絲開口閉口「黑警」,但反對癱瘓交通。「應該針對政府,唔好阻住我地」,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

運動愈曠日持久,愈容易在街頭聽到類似的話,所謂「民意逆轉」等左半年終於嚟。

法學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在《為權利而鬥爭》以「不費勞苦」形容這些人:

「法的目標是和平,而實現和平的手段是鬥爭。。。世上一切的法都是經過鬥爭得來的。所有重要的法規首先必須從其否定者手中奪取。

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這一要求,許多人無任何紛爭,未遇任何麻煩,在法所規定的軌道上終其一生。對這些人,我們說法是鬥爭,他們定會毫無反應的,之所以如此,是他們只知道有維持和平與秩序的法,並且從他們自身的經驗來看為理所當然。

這恰如不費一絲勞苦而獲得他人奮鬥成果的富裕繼承人否定所得緣於勞動一樣。」

筆者進而援引人類最偉大的文獻,蘇格拉底的《申辯篇》和《克里托篇》。傘運以來筆者已反覆重讀三四次,將來仍須要重讀下去。

兩篇文章都是公民抗命的必讀書目,昔時筆者因偷懶(咳咳。。)只看二手詮釋,以為蘇格拉底傾向保守。後來讀原文才知真相,詮釋是何其荒謬。

為什麼蘇格拉底甘願伏法而拒絕逃亡?他的論証分為兩點。第一點論証傾向傳統,是為合法性(Legality)的基礎,強調雅典政體保障悠久而合理的秩序。

第二點論証傾向協定,是為正當性(Legitimacy)的基礎,強調雅典政體一直得到蘇格拉底認同,不能一時不遂就毀約而逃。

蘇格拉底和其他雅典公民都有同樣的權利,他和所有公民一樣都輪流當過執政官。更重要是他為過雅典而戰,職司是重裝步兵,他一生都以此為傲。正因為雅典給予他平等的尊嚴,所以他才服膺法律。

無論是雅典民主還是後來的羅馬共和,真正的法治乃一代代先民浴血奮戰打敗僭主獲致,所以現在的法律仍充斥著拉丁文,後人或乘涼而不自知。

假若香港在一個正常國度,人民的確只須針對政府,六月政府早已經倒台。就算香港政府怙惡不悛,八九十月人民早已經推翻政府,所有官員要麼流亡要麼在監獄候判。

困局在於香港政府純粹靠中共撐腰,而非香港人。六七月已證明針對政府幾近徒勞,所以抗爭者才轉而「攬炒」,冒險與中共博奕。筆者坦誠對癱瘓交通的果效存疑,雖感無奈但接受,因為自己更不齒當「不費勞苦」的指責者。

轉台。。。

其實我唔想寫乜撚嘢論証,Sor9。

我同部分人知道風化案唔止一單,每次追問消息來源都好內疚,因為我喺度消費受害者,想用別人嘅苦難塞住某啲人嘅口。

當我開始在街上聽到「爭取民主係啱,但應該針對政府,唔好阻住交通」,我忍唔脫口而出:「點解做人做到咁?」

我真係好想問嗰啲人,係咪有一個人盲,你地就會停止埋怨一週;有一個人死,你地就會停止埋怨兩週;有一個人被姦,你地就會停止埋怨三週。

係咪人死左一星期就唔再係人命;人被姦左兩星期就可以過去,想過返正常生活 - 點解做人做到咁?

韓國人用十年平反到光州屠殺係有原因的。唔該唔好當人命有時效;唔該做人有多啲骨氣。如果無法說服咁無辦法,拎你老婆出嚟俾人姦,我再同你講抗爭唔好過激,唔好阻住交通。

* * *

致勇武抗爭者

在南非光復前,抗爭者曾為路線激辯,應否實行恐怖襲擊;應否對俘虜用刊。但最終包括「民族之矛」在內的非洲國民議會,投票通過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確立操守。

當年的爭論與香港一模一樣。「已經有好多手足死左,點解仲在意道德潔癖?敵人都唔講道德,點解我地要講道德?」

筆者清楚很多勇武派不屑「為道德而道德」的義務論,會轉用效益主義解釋。

首先要說的是孟德拉。

他的首任妻子溫妮本來不在民運圈,與孟德拉結婚後才加入民主運動。人生的交叉玄微而神奇,本來屬於勇武派的孟德拉,經過監獄磨練轉趨溫和;但在監獄外的溫妮則轉趨激進。幾可肯定溫妮曾主使一場俘虜行動,一個小孩被殺。孟德拉出獄後兩人離異,乃後溫妮更曾挑戰過他的領導地位但失敗。道德有利民主運動,尤其在有勝算時,能夠通過服眾鞏固勝利。

接著要說的是斯巴達。

作為軍國主義政體,斯巴達雖有不少缺點,但修昔底德對雅典和斯巴達有公允的比較。雅典的民主容易讓群眾陷入激情和狂熱,貪勝而不知輸。反觀斯巴達則須臾不離節制(Moderation)的美德。「節制保證了成功時不會傲慢,災難中不會自賤。節制造就斯巴達人在談判中賢明,在戰鬥中勇敢。」伯羅奔尼撒戰爭的最終勝利者是斯巴達。

最後要說的是人民。

政府在運動中期採用封鎖港鐵、包圍港島的戰術,一度成功遏止數以十萬計的大規模抗爭,政府自以為得計。但結果不但是各地「開花」,而且各區的抗爭力度絲毫不遜港島。

筆者偶在現場,發覺 Black bloc 不可能快速地移師各地,頂多只佔人數三四成,餘下超過一半都是當地街坊。他們不辭勞苦調解抗爭者與當地居民,盡力保障運動不致有何閃失。

尊重人民不是為了選票。沒有人民為後盾,運動不可能堅持到今天。但人民不能呼之即來,揮之即去,要報答他們善意。即使勇武派可能覺得他們有些立場好 on9,但他們不載面罩居中殿後,同樣為運動赴湯蹈火,值得理解和尊重。

講左咁多廢話,其實只係想講:運動至今的所有抗爭,在下幾乎沒有意見,除了一次機場、一次燒人、一次誤殺。僅此三次在下會說有保留。他們罪有應得,但罪不至虐、罪不至燒、罪不至死,僅此而已。

有罪的人受到應得制裁,我一粒聲都唔會出。

* * *

致猶豫應否投票的人

下為立法會選舉的數據:

2012 年港島區立法會選舉
建制派 166031(50.20%)
反對派 164735(49.80%)
總投票人數 330766

2016 年港島區立法會選舉
建制派 195429(51.90%)
反對派 181148(48.10%)
總投票人數 376577

筆者選擇以港島為例的原因:

一、不曾聽聞港島有何「新移民屋邨」能影響選舉結果。

二、彼時尚無「無力感」一說,各派均戰意昂揚,熱情投入傘後首場選戰。

三、彼時 DQ 初起,梁天琦等不得參選。惟港島受影響較少,除賴綺雯被拒,本土和自決派都有重要候選人入閘。

四、賴綺雯如能入閘,必能為反對陣營增添千計選票,但不致左右上述結果。

五、比較焦點僅集中上述四年。中共一直操控選舉,但其選舉機器不會在四年間突飛猛進,中共的干預對兩屆選舉影響相若。

由是即可檢視兩屆選舉的變化。原來傘運沒有令反對派的得票率增長,反而相應下降。

務請留意,傘運的確令投票人數激增,反對派增加一萬六千票,不過建制派更增添近三萬票。

本來五五比的局勢,反對派略處下風。傘後首場大選,反對派非但沒有反勝,落後的差距更進一步擴大。

很多人以為反對派因傘運而聲勢大振,形勢本來佔優,乃因 DQ 等篩選才遭打沉。然而回望歷史,反對派早呈敗象,遠先於過去想像。

霍布斯邦稱呼此現象為「秩序黨」(Party of Order);朱學勤先生則形容為「熱月現象」。

革命後隨之而來的便是反革命,人們動極思靜,只求歲月靜好,放下民間疾苦。人類的歷史從來進三步,退兩步,永遠不要對人性的期望過高。

民主派在選舉必有進帳,但結果決不致會天翻地覆。香港已到如斯田地,究竟投票仲有咩用?筆者沒有明確答案,但依然會去投票。

越戰激發全國抗爭,尼克遜最早祭出「沉默大多數」的遁辭飾非。政府不取消選舉,望穿秋水就是等「沉默大多數」打救他們。

有些人說議席可換資源,但自己應該用不上,不如出啖氣好過。筆者無法忍受忍受明天政權和藍絲詮釋選舉結果為「沉默大多數」的勝利。

如是只能去投票,尤其要投給所有被警察侮辱過的區議員,用選票告訴他們有幾多人站在「暴徒」一邊。

無恥的人不可能被說服,只能被打敗。只要選舉結果能夠打攪到政權、騷擾到藍絲,影響到他們健康,就是對香港、對人類的貢獻。

* * *

致區議會候選人

筆者相信大部分人都一片丹心,僅對非常少數人有一點不放心。

少數人似乎是乘時勢參選,卻尚未準備一旦當選是怎樣的決志,你要從此當區佬 / 區婆四年,量血壓、捉老鼠,爆水渠要涉水指出意外地點,你從此要長駐一區,不分寒暑向街坊噓寒問暖。

區議員是民主運動最艱苦的承擔,須要通過言行身教涓滴成流,從而放變人心。筆者不希望區議會重蹈 03 年乘勢大勝,爾後退潮一敗塗地。希望您們以楊雪盈、鄺葆賢為榜樣,承諾如乘運動之勢得勝,必定不負所託克盡己職。

我而家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