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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旺角16歲少年被控磚頭襲警 投訴遭警毆打 出院後坐輪椅應訊

1.19旺角16歲少年被控磚頭襲警  投訴遭警毆打  出院後坐輪椅應訊

(獨媒特約報導)民間集會團隊上周日(19號)下午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其後遭警方腰斬。有示威者晚上在旺角登打士街與警方發生衝突,其中一名16歲少年被指用磚頭砸向警員的手,因而被控一項襲警罪。他留醫兩日後出院,今日(23日)下午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至3月19日再訊。

16歲學生姓陳,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本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A號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據了解,少年涉嫌近距離用磚頭砸向警員,導致其手部腫脹。

案件原於前日(1月21日)提堂,但少年正留醫,未能出庭應訊。辯方律師投訴,少年在受到制服後,而警方尚未正式宣布拘捕之前,遭到多名警員多次毆打,導致頭部及腳受傷。少年被帶上警車後,再遭警員朝傷口位置攻擊。到達警署後,他仍然被多名警員毆打,因此被送往醫院治療。

少年今日出院後,被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他坐著輪椅被帶入犯人欄。

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

控方又表示,因應控罪性質、當事人意願及「關注起底情況」,向法庭申請將受襲警員和拘捕被告的警員分別匿名為為「X」和「Y」,並禁止任何人報道以上警員的姓名和任何可識別到他們身份的資料。但是在控方交予辯方的文件裡,則會保留相關警員的全名。辯方對此表示無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宣布批出禁止報道令。

嚴官批准押後案件至3月19日,期間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母親另以5000元作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守晚上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及禁足案發地點一帶。

案件編號:KCCC166/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