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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0.13牛頭角堵路 5人遭控非法集結 另1人被控藏鐳射裝置

涉10.13牛頭角堵路  5人遭控非法集結  另1人被控藏鐳射裝置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神獸罷就」18區開花行動,於多區設置路障和堵塞交通,爆發警民衝突。事隔近半年,其中涉牛頭角衝突的6人,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6項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期間全部被告獲准保釋。

6人今面臨共6項控罪

6名被告依次為:學生陳松琛(20歲)、林恩鈴(25歲)、姓賴女生(17歲)、學生吳欣庭(21歲)、學生何俏朗(20歲)和雷启添(33歲,丈量員)。6人共被控6項控罪,第一至第五被告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5人於去年10月13日在牛頭角道牛頭角站外參與非法集結。

首被告陳松琛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罪指,陳於同日同地管有3支扳手和3包膠索帶,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次被告林恩鈴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和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她在同日同地,管有一罐打火機油、一卷鐵線連一個扣和一袋膠索帶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以及管有一罐黑色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並摧毀他人財產。

第三被告賴姓女生同樣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她在同日同地管有一支螺絲批。

第六被告雷启添則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在牛頭角道遊樂場一帶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警稱閉路電視片段尋獲5被告身影

控方今準備好答辯。因辯方需時索取法律文件和提取法律意見,故錢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期間全部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據悉,當日中午有大批人士在牛頭角一帶搬動及設置路障,部份人持有雨傘,警方驅散後眾人四散,期間截停6名被告,及後稱在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首5名被告的身影。

案件編號:ESCC538/2020

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