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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上環衝突 指揮官獲多人護送離開 自稱警察威嚇記者:邊個影就拉邊個!

7.28上環衝突 指揮官獲多人護送離開 自稱警察威嚇記者:邊個影就拉邊個!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及17歲李姓少女被控暴動等罪今午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當日有份於德輔道西佈防的指揮官作證,惟他作供時一度忘記事發時間,需申請重閱口供確認。現任高級督察的吳智偉離開法庭時,由多名疑似警員護送離開,有司法機構職員一度阻擋記者尾隨吳,而在記者欲拍照時,更有自稱警察威嚇:「邊個影就拉邊個!」

控方播片要求標示投擲物 指揮官一度稱「睇唔到」

有份指揮德輔道西驅散行動的現任總警司陳思達,在控方覆問環節中,被要求點出新聞片段中警方的干諾道西防線推進前,有否遭擲物。陳曾表示「睇唔到」,需經控方再次提點下才看到,又指「見到白點,但唔肯定郁咗、畫面花咗定咩」。他又主動澄清,相信同僚是受襲才會舉起重達10磅的長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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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干諾道西現場

辯方反對控方繼續就干諾道西的情況發問,因陳思達根本不在場,而且不爭議陳就干諾道西情況的證供。控方回應,此前僅依賴陳的傳聞證供,即他聽到干諾道西防線受襲後,才在涉案的德輔道西作推進,卻無實質證據證明干諾道西防線受襲,故需要播片確認。法官郭啟明接納辯方所言,由於干諾道西的事件與案件欠關連性,應「返返去初心」討論德輔道西,下令控方停止播放更多片段。

指揮官作供期間忘時間 需索口供確認

控方接着傳召現任高級督察吳智偉作供。吳案發當日為督察,是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第2梯隊第3小隊指揮官,負責德輔道西西區警署外的佈防。

吳智偉原供稱,當日於西區警署向西佈防,及後更正為向東。被問及佈防時間時,又表示記不清楚,要求「睇返時間」不果後,續供稱是下午4點多得悉有人從遮打花園往西行後,開始於西區警署外設置防線,並在4時25分目睹百多人向防線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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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西區警署外德輔道西現場

然而吳說罷面露猶豫、停頓數秒,更正指,應為下午4時55分設下防線。郭官追問即是幾點,吳不肯定地答「大約4點多」,之後忍不住再問:「法官大人,可唔可以睇返個實際時間?」控方無奈問:「睇咩文件?」吳回答:「想睇返份口供。」

在辯方不反對下,吳重看口供,並更正佈防時間為下午4時55分,並於5時28分目睹示威者走近防線。

指揮官:有人以揚聲器呼籲示威者留低 警推進時遭擲磚及水樽

吳續指,約300名示威者於防線外70至80米聚集,部分人身穿黑衣,配戴頭盔、眼罩、防毒面具,手腳有護甲或以保鮮紙包著雙手,也有人手持鐵通等攻擊性武器。他目睹示威者以鐵馬、膠馬、鐵欄製成路障堵路,並以索帶加固,又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號。吳於是多番作出警告,指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有機會遭檢控,又命同事舉黃旗,表明「警察封鎖線,不得越過」,惟群眾拒絕散去。

吳表示,肯定群眾聽到其警告,因為每次警告後,均有示威者以大聲公呼籲現場人士留底。他又觀察到,西區警署外有市民包括外籍人士聚集,故曾以中英雙語勸籲在場人士為安全著想盡快離開。

吳又憶述,曾看見警署附近後巷有「相信是示威者」的人士出入,觀察警方防線,並運送膠馬等物品予「相信是激進示威者」的人士,又相信他們隔着防毒面具辱罵給予警告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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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西區警署外西邊街現場

至晚上6時20分,吳指現場聚集的激進示威者人數已逾400,他們敲打鐵通等壯大聲勢。其時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已前來支援,該隊成員並於7時舉起黑旗警告,再往前推進。守在原地的吳表示,看到同僚未抵達示威者路障前,已遭投擲磚塊、水樽、玻璃樽、鐵通及雨傘,推進期間亦曾停頓。

案件明早續審,吳智偉會繼續作供。

司法機構職員阻記者入? 自稱警察:邊個影相就拉邊個

吳智偉離開法庭時,由多名身穿便衣、疑似警員的人士護送,多名記者遂尾隨進入升降機,卻一度被司法機構職員伸手阻擋。記者成功進入尚有空位的升降機後,有人警告:「留意返邊度影得相,邊度唔影得相。」到達地下停車場後,更有人威嚇:「呢度唔影得相,你哋邊個影就拉邊個!」又聲稱會抄下記者身分證。

該名人士自稱警察,被問到有否委任證時,則稱執行職務時才會展示。記者最後於停車場出口拍照,吳智偉在多人護送下乘車離開。

案件編號:DCCC872/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