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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遊行上訴遭駁回 警代表律師:難確保參加者不違反防疫要求

六四遊行上訴遭駁回  警代表律師:難確保參加者不違反防疫要求

(獨媒特約報導)今年為六四事件31年週年,支聯會原按慣例申請舉行六四晚會和遊行,惟警方以「限聚令」為由,30年來首次就遊行批出反對通知書。支聯會不服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晚舉行聆訊,警方代表律師引述衛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陳虹醫生意見,指遊行預計近千人參與,難以確保參加者不違反防疫要求;多名委員亦質疑主辦方無法確保切實、可行的防疫措施,最終駁回上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表示指對結果感到失望,預料六四晚會將同遭警方反對。

指疫情已好轉 批警「外行人」擅自處理公共衛生決定

支聯會原定於週日(31日)舉行「毋忘六四」大遊行,惟特首林鄭月娥上週宣布,「限聚令」將延長至6月4日,警方隨即以此為由,於5月21日就遊行批出反對通知書。李卓人批評警方借「限聚令」打壓港人言論及集會自由,批現時香港疫情已有所舒緩,港府亦開始放寬相關規例,包括復課、重新開放卡拉OK及泳池等。他強調,遊行只要做足防疫措施便能舉行,包括分成每8人一組進行,保持1.5米距離及戴上口罩。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斥責警務處處長「外行人」,並非公共衛生或醫學專家,卻擅自決定涉及公共衛生問題。她認為這次反對原因「過於寬泛」,為《公安條例》「僭建」公共衛生目的。她重申世界衛生組織有曾提供指引,指出只要有適當防疫安排,社會仍能繼續大型聚集。

稱不解遊行如何影響他人權利 質疑警事前無協調聯絡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質疑警方說法不清晰,「淨係講遊行好危險,又無講咩原因危害公共安全」。他提到,遊行有固定路線,非參與者不會貿然闖入,不解遊行如何影響「他人權利及自由」。他補充指支聯會以往30年舉行遊行及集會時,警方均會事前聯絡他們協調。惟今次卻「一刀切」禁止,未有事前聯絡。

他又強調,在《公安條例》下,警方角色應是考慮如何協助公眾,彰顯言論自由的權利。他指責警方完全反對遊行的做法「情況極端」,指遊行並非必然違反「限聚令」,認為條文內容仍有很大討論空間,如第5條指「政務司司長可信納進行某羣組聚集」,及第7條指在合理情況下,能夠「免責辯護」。

警方憂有隱形病人參與遊行 大讚「限聚令」有效減少本地個案

警務處代表律師阮熙舜反駁指《公安條例》是保障市民人身及生命安全,而遊行嚴重影響「他人生存權利自由」。他引述衛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陳虹醫生意見,指此遊行預計近千人參與,難以確保參加者不違反防疫要求;他亦指本港今月曾出現本地確診個案,至今仍未能追蹤到相關源頭,擔心參加者中或存在隱形帶菌者,受感染者亦會進一步傳染給更多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他強調現階段疫情未止,故遊行不存在合法目的。

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鄺浩銘強調,尊重市民和平表達意見權利,警方會保持「積極性」確保市民安全。他又引述多位專家,強調保持社交距離的重要性,指「限聚令」生效後本地個案由4成多減至近3成,大讚限聚令有效;惟他指本地個案仍佔四成,有必要繼續限聚令。港島總區警司(行動)張志偉表示曾聯絡支聯會,解釋反對遊行主因為公共安全和疫情傳播問題,會對市民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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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港島總區警司(行動)張志偉、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鄺浩銘

蔡耀昌澄清,指支聯會未有收到相關通知,質疑警方聲稱「事前有聯絡」的說法失實。李卓人亦批評警方此說誇大遊行危險,「宜家交通工具仲擠迫」,質疑警方是「兩把尺」。蔡甚至指德國疫情比香港嚴重,但亦已開始恢復德甲聯賽。

上訴委員會:主辦方無法確保切實可行的防疫措施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主席杜溎峰首先詢問警方,預計當日有多少人參與遊行;警方回應指難以估計,但相信會超出過千人。委員陳杏、陳美蘭、鍾婧薇連番追問,指遊行未有確實已租用場地,又提及遊行經常出現市民中途加入的情況,質疑上訴人是否有足夠糾察,進行量體溫等防疫措施。上訴遊行委員會最後以「遊行將對公眾安全和秩序構成嚴重威脅」和「限聚令」為由,駁回支聯會的上訴。聆訊後,警方未有向傳媒作任何表示便徑直離去。

李卓人則稱,支聯會計劃在週日連同多區區議員,舉辦全港「遍地開花」的街站,籲眾人悼念六四。他們週四(29日)將與警方討論6月4日的維園集會安排,雖表示「要繼續據理力爭」,但指根據今次結果,預料很大機會遭到反對。惟李揚言,一定會入維園繼續燃點燭光表達訴求,將「同一點維園燭光擴散到全港」。

記者:陳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