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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認萬聖節非法集結 官指不涉暴力 判120小時社服令

青年認萬聖節非法集結  官指不涉暴力 判120小時社服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萬聖節同為太子站8.31事件兩周月,市民聚集抗議《禁蒙面法》,中環一帶出現警民衝突。25歲侍應被拍得站在人群前排,拋麻布袋到馬路中心,警方驅散後遭按地制服並搜出黑色組合木棍。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撤回。裁判官考慮到當日示威者行為不涉及暴力,情節相對輕微,今日(18日)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為酒店餐飲部職員的鍾嘉豪(25歲),承認於去年10月31日在中環擺花街9至13號外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指,案發時候有約400至500人聚集,雖然規模不算少,但是他們僅高喊口號和用鐳射光照射,行為相對溫和,不涉及高等法院上訴庭頒布的非法集結量刑指引中所指的暴力情況,加上沒有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壞,顯示本案情節相對輕微。然而法庭需要確保公共秩序得以維護,而社會服務令兼具阻嚇作用和更生元素,是恰當的刑罰。何官接納感化主任的報告指,被告當時沒有想過後果,現已上了寶貴的一課,最終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2461/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