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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3號地王招標古靈精怪

中環3號地王招標古靈精怪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昨日就中環3號地王招標作簡介(圖1),這是香港開埠以來,以價值計算是最大規模的一幅土地招標,絕對比九龍站商業地王更倍值。如果以恆基在金鐘的總部土地呎價作參考計算,這中環編號3的地王應該價值800億港元以上。但古靈精怪的事發生了...

林鄭的傑作

記得林鄭當年仍只是發展局局長時,擺陣拆皇后碼頭嗎?她請君入甕傾完即拆!這土地屬於中環灣仔填海的一部份,因為皇后碼頭爭議而曾經delay,delay區域就正正是這塊土地。好勝的林鄭情結所在。莫說林鄭今為特首而不會參與,相信她對這地王,無論是怎拆件、怎賣、賣給誰、怎設計....都應該極多意見。黃偉綸的權力,應該受到林鄭嚴重干擾。

兩個信封

黃偉綸今次更新奇,竟然想出「兩個信封」的破地獄級方法,官紅勾結層出不窮!兩個信封是指一個入競標價,另一個入設計。由林鄭+黃偉綸領導公務員一堆,選擇那個設計更優秀,然後在不低於林鄭+黃偉綸的估值下,批給她們屬意的買家。夠荒謬吧!比曾蔭權堅持西九建「大鑊」更剛愎自用,比直接埋枱飯局討價還價分享利益更赤裸裸!這幾乎說明,林鄭話事喜歡誰就批給誰!

兩塊土地

一個簡單的商業決定,時勢不好, 賣一件貴貨,應該先考慮封盤, 而後盡量斬件斬細,讓多些有能力買家出現, 對買方而言,風險相對低。對賣家而言,利益亦較獲保障。但今次,是逆其道而行,將原來3A及3B兩塊土地合拼(見圖8)。莫說政府只是公共行政官僚而不懂商業,Gammon v HKSAR 就工務局因為港珠澳人工島工程令泰勞墮海死亡,而懲罰Gammon停牌一案中,法庭的判詞說明,政府招標是商業行為而不是公共程序,有責任保護及尋求最大利益。林鄭+黃偉綸,如果因為將原來斬件的3A及3B地塊在淡市合拼,而做成政府公帑收益折損,這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之罪!

西九商業地的新地代購嫌疑

這樣的招標, 「兩塊合拼」加上「兩個信封」,最有可能就是令成交價受操控及受壓。 我認為,基於香港長遠利益、經濟現況低迷、現在無論超甲、甲級及乙級寫字樓的空置率已由5%飆升到9%、加上潛在工廈轉型政策帶動寫字樓潛在供應等。香港根本不急於賣中環3號地王。現在賣其實就幾乎等同「賤賣」。 看看西九高鐵上蓋,又是不斬件出售,結果只有三個ventures有能力入標,成交價亦比原最高估值1,000億大幅折讓到422億。只是$13,300樓面地價,就能買入三鐵總匯的海景土地。但重點是,原來以為落在香港發展商手上,獲批買家正是新鴻基地產。但新地竟然短時間內以原價斬件轉賣給中國平安,引來「新地代購」的嫌疑。 恐怕中環3號地王,難免重蹈覆轍!

風水龍脈龍穴之地

不要小窺中環3號地王,它是開埠以來,繼匯豐、美領使館及政府山及林鄭摩天輪後,唯一在香港龍脈龍穴範圍上,招標批給的土地。看看圖2, 這龍脈軸線上,沒有甚麼,就是明鏡一片。又看看圖3及4,匯豐視覺就知政府要保存龍脈,無論甚麼年代的規劃設計,圖右的中環3號都是矮林建築一堆,絕不佔據龍脈。 圖5至7亦顯示在不同年代的規劃構想,都將龍脈龍穴保存,不在其上建高樓。

不容政府操控賤賣

回想2007/07,那年香港出現結構性財赤,政府勒緊褲頭,就是怕缺錢,怕將來無以為繼。現在似乎是林鄭未年、或奴才立法會未期,林鄭不斷推出消費公帑的項目。海洋公園54億、沙中綫100億、國泰273億、公務工程300億、賤賣西九高鐵商業地並輾轉落在中國平安手上及是次疑似賤賣中環3號地皮。如果是次中環3號批出價低於800億,香港人就應該反對,應該收回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