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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稱國安案件交港審訊非必然 「唔好周圍同人講自治權被侵蝕,唔係呢回事」

譚惠珠稱國安案件交港審訊非必然 「唔好周圍同人講自治權被侵蝕,唔係呢回事」

(獨媒特約報導)「港區國安法」日前正式立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研討會時稱,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由香港作審訊並不是必然。她表示,中央願意將相關案件交予香港處理,明顯是尊重兩制的做法,「唔好周圍同人講自治權被侵蝕,唔係呢回事。」

在研討會上,譚惠珠簡介「港區維安委員會」的運作,認為指定法官審訊相關案件,並不影響司法獨立,因為不是從社會中隨便指定一些人,而是從現行法官中作指定,並維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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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表示,在起草《基本法》時,已說明香港即使要就第23條立法,亦要先問准國家,不等如「將權力交予香港便算」。她重申,第23條立法立法不屬香港高度自治事務,「權永遠在中央」,「一國就係全國團結,兩制就係互相尊重。」譚惠珠強調,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並沒有兩制之別。

譚惠珠最後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是有效的抓手,能撥亂反正和「糾偏」,在立法後,現在的《基本法》才是完全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