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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檢催淚彈殻守行為兩年 警方稱涉案彈殼不含有毒物質

記者檢催淚彈殻守行為兩年 警方稱涉案彈殼不含有毒物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理大遭警方圍封,大批市民欲「圍魏救趙」,警方以大量催淚彈驅散人群。一名報稱自由身記者的31歲男子,涉嫌在理大附近拾取兩粒催淚彈彈殼,被票控無牌管有彈藥罪,今日(2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涉案記者獲准自簽2,000元和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回。

31歲報稱自由身記者的黃云龍,被指無牌管有彈藥。

案情指,去年11月18日有警員在理工大學附近發現一輛可疑車輛停泊,當時黃與另外3人在車旁聊天。警於是上前截查,4人稱互不相識,當時正在等朋友。警方遂搜查他們旁邊的車輛,並在車上發現一個黑色背囊,背囊中搜出兩粒已使用的催淚彈彈殼、一個黑色頭套、一對黑色手袖、一個護目鏡及一件黃色印有「PRESS」字樣的反光背心。

4人其後被捕,黃在警誡下承認黑色背囊內的催淚彈彈殼,是前一日早上於理大附近檢獲的,並打算化驗該些彈殼是否有殘留毒性。

涉案的兩枚催淚彈彈殼送交警方爆炸品處理課檢驗後,確認彈殼內不含爆炸品、山埃或有毒物質,而且不能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