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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被捕後掙扎 終被警棍打一下制服 17歲男生守行為2年

涉被捕後掙扎 終被警棍打一下制服  17歲男生守行為2年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主要幹道進行堵路。一名17歲男學生涉參與堵路,被警方截停後反抗,最終被3名警察合力制服,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今日(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男生最終獲准自簽2,000元和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回。

案情指,警員當日駕駛沒有標記的警車巡邏,駛至牛池灣街市外,發現有約60至70名示威者聚集叫口號,佔據行人路及天橋。行人道上有4至5人將大型雜物掉向清水灣道馬路。有路人嘗試清理物件,雙方發生爭執。警員見狀下車,目睹戴灰色口罩、單手穿手套的被告,當時正在挑釁其他人士,而路人繼續欲清理物件。便衣警員隨即上前截停被告,並出示委任證。被告打算逃走,警員於是把被告制服。期間被告繼續掙扎,再有兩名警員加入協助未果,至第四名警員加入,並以警棍打被告左大腿一下後,才能成功制服被告並鎖上手銬,宣布正式拘捕。

警方及後把被告帶返黃大仙警署,搜出一張長者八達通,被告在警誡下否認與非法集結有關。警誡錄影會面下,被告沒有回應任何問題。

案件編號:KCCC 80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