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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修例】呂秉權:政府新聞處系統只是訂閱系統 不去圖書館不等於不是讀者

【警方修例】呂秉權:政府新聞處系統只是訂閱系統 不去圖書館不等於不是讀者

(獨媒特約報導) 警方前日(9月24日)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只認可「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變相剔除持有記協或攝記協證件的自由身記者及學生記者。多個傳媒組織及工會代表召開記者會反對修例,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獨立評論人協會召集人呂秉權斥警察以訂閱政府新聞處系統取決是否記者的做法錯誤狹隘,等於指「公屋居民才是香港居民、去政府圖書館借閱書本的才是讀者」。

呂秉權促警方高層「微服出巡」視察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獨立評論人協會召集人呂秉權亦批評警方做法錯誤及狹隘,認為訂閱政府新聞處系統才是記者,等於指「公屋居民才是香港居民、去政府圖書館借閱書本的才是讀者」。呂秉權強調新聞處系統只是新聞工作者訂閱政府資訊的其中一個來源,質疑「點解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竟然以有否訂閱定義一個人係咪記者?」,指做法完全違背《基本法》第27條。

呂秉權續指申訴專員曾表示警方訂立標準時需以市民新聞權利為大前提,質疑警方做法如何維護市民新聞權利。他又指內地警方於2016年開始要求警員接受鏡頭監察執法過程,而《北京青年報》、《環球時報》等評論都提倡該做法,稱「我哋話要向國家睇齊,大家都應該好好學一學。」

呂秉權又建議警隊高層若想看清警員及記者的前線情況,可「微服出巡感受一下自己前線嘅夥計點樣對待記者嘅,希望俾張限聚令告票或告你暴動罪嘅情況唔會發生。」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 譚蕙芸
譚蕙芸

譚蕙芸憂自由身記者採訪受阻:拎記協證係咪會告暴動罪?

擁有20多年採訪經驗的譚蕙芸強調自己多年來都是以自由身身份採訪,但前日「同學生一齊被DQ」,坦言對她出外採訪有實質影響。譚續指,去年11月曾手持記協記者證到香港理工大學採訪,當時警方公共關係科亦會向記協代表查詢在場記者身份,更與記協及新聞系老師商討出解決方案,質疑「點解今日突然冇得傾?」

警方強調不是篩選記者,只是「提供便利傳媒採訪的措施」,讓個別傳媒進入封鎖區採訪。譚蕙芸坦言,不知道封鎖線外記者會有甚麼待遇,「講到拉一條線益你地嘅,咁出面嗰啲點呢?我拎記協證係咪會被發限聚令告票、告非法集結或者暴動罪呢?」她強調自由身記者是世界大勢所趨,普立兹獎都開始接納自由身記者投稿,更有自由身記者獲獎,直斥警方做法不能與時並進,反而是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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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學生記者無可避免:唔通學院唔畀訓練?

譚蕙芸又指學生記者多數已經成年,讓學生到前線採訪是無可避免,老師亦會要求學生保持安全,「根本依家前線跑嘅全部都係我哋啲學生,唔通我哋學院唔畀佢哋訓練,叫佢哋留喺校園?但連中大校園都會有重大社會事件」。她續指,通常希望學生到相對和平的現場採訪,但重申沒有人可以預料情況會否惡化,只希望可以讓學生練習做前線深度或人物專訪。

譚蕙芸又指作為教師,對學生要求比專業記者更高,相信學生在現場會進行有質素的報導。她又稱多數大專院校聯合發表聲明是前所未見,批評警方做法不尊重大專新聞教育,拒絕接受學生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