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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警否認病房施虐 承認同僚行為粗魯惟無阻止 因首日調任CID 官:有乜分別?

離職警否認病房施虐 承認同僚行為粗魯惟無阻止 因首日調任CID 官:有乜分別?

(獨媒報導)3名警察涉於去年6月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向醉酒被捕長者施虐,有關閉路電視影片在8月遭公開後,警方始正式落案控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其中第一和第二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第三被告林易昇不認罪,今(2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昨日供稱曾用手拍打鍾面部兩下,是「嘗試拍醒佢」的林,今首次承認歐國偉大力拍打鍾的行為「粗魯咗少少」,惟他當時沒有阻止,是因為自己首日調任刑事調查工作,遭法官質疑:「你著住軍裝見到同CID見到有乜分別?著軍裝就會覺得冇問題咩?」而鄧文謙稱事主嘔吐後,林指自己「冇興趣」查看有否嘔吐物,對鄧扯起事主上衣幫他「抹面」的動作也拒回應是否合適,只謂「當時我真係冇諗到咁多嘢」。閉路電視片段可見,鄧扯起事主上衣捂頭打面時,林視線正望向鄧的手,林庭上回應:「我同意係望緊,但唔同意係襲擊」。案件週五結案陳詞。

涉案警:當時想拍佢嘅頸同膊頭,即係面部的位置

林易昇今繼續接受盤問。控方質疑,他明知自己曾拍鍾志華面部兩下,卻在錄影會面稱拍他的「頸和膊頭」,是講大話。林不同意,表示「當時想拍佢嘅頸同膊頭,即係面部的位置」。法官面露驚訝問「呢個係你嘅答案?」,林答「係」。

稱首日任CID 睹同僚粗魯打事主沒想到阻止 官:著軍裝同CID有乜分別?

就林供稱曾聽到首被告歐國偉拍打鍾,傳來「啪」一聲,林同意歐要有相當力度才會發出此聲響。控方續問:「咁你覺得有冇問題?」林回應「我覺得冇問題」,並重申當時意會歐「想幫我拍醒佢」。控方追問他平時是否會如此處理,他想了想後才補充:「當時覺得粗魯咗少少」。

法官遂插口問:「頭先又話冇問題,而家又話粗魯,咁究竟有冇問題?」林頓了一下說:「唔好意思法官閣下,係有問題,係粗魯咗少少」,法官即斥:「咁頭先又話冇?」林表示因為不清楚問題,法官即指:「條問題好清楚。」

林承認,當時並無問歐為何如此做,也無嘗試阻止他或離開房間。法官即問,林明知歐曾被鍾踢傷,當時又粗魯地拍了鍾的臉一下,是否覺得「唔需要做嘢」?林再如昨日般解釋,因為當日是自己首次任刑事調查工作。法官即謂:「你著住軍裝見到同CID見到有乜分別?著軍裝就會覺得冇問題咩?」林再重覆指自己當時以為歐在拍醒鍾。

法官質疑,林剛供稱當時覺得有問題,現在又指以為他拍醒鍾。他再追問林是否覺得當時情況不需處理,林僅點頭稱「知道,法官閣下」,法官無奈:「唔係知道啊!」林終回應:「當時我真係冇諗到依個情況。」

見到事主頭部反應 但「淨係見唔到打落塊面」

林昨日供稱,歐拍打鍾後,鍾「震咗一下」。他庭上示範,鍾的頭向前,微微「chok」了一下。控方質疑,他昨供稱其時只是留意著鍾的嘴巴,望不到歐拍打鍾的位置,但現時又指有留意其頭部反應,「淨係見唔到打落塊面度?」林答:「係」,解釋當時鍾「chok嗰吓速度太快」。

控方問到,除歐拍打鍾外,林之後還有否聽到其他聲音,林回應「有」,惟當時因正低頭看手機有否訊息及思考工作流程,而沒有抬望頭發生什麼事。

「冇興趣」了解事主有否嘔 「冇諗到」用上衣抹嘔吐物是否適合

繼歐大力打鍾後,林昨日亦供稱,曾聽到第二被告鄧文謙說「做咩嘔哂啲嘢」並幫鍾「抹面」。他今在盤問下承認,當時無立即望鍾有沒有嘔,也沒有望有否嘔吐物。控方問,「你看管的疑犯嘔,你冇興趣知道發生咩事?」林思考5秒後答:「冇興趣」。

控方續問,即使鍾當時有嘔,是否都不應扯他的上衣抹。林思考5秒後答「唔係」,控方問即是應該扯鍾的上衣來抹?林再次否認,法官即不耐煩道:「咁你講咩啊?」林解釋其時覺得鄧「真心想幫佢抹乾淨啲嘔吐物」,法官即稱「而家唔係研究佢係咪真心幫佢,而係冇理由用人哋件衫抹啊嘛」。林再次回應:「當時我真係冇諗到咁多嘢」,法官聽罷不禁嘆氣。

林同意,如果想幫鍾抹嘔吐物,可以用紙巾,也可以叫醫護幫手,惟他當時並無用任何方式阻止鄧。他不同意自己的行為與他昨日供稱,想升級做沙展而做到最好的說法背道而馳。

稱用電話惟不見屏幕發光 解釋指關掉屏幕等訊息彈出

控方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出林在拍鍾面頰兩下前,曾望門是否已關上。林不同意,稱自己只是望向歐及門的方向。林又同意,歐用力拍打鍾的臉時,他正面向鍾,惟他再次稱,自己「睇唔到」歐打鍾的面。

片段又顯示,歐打鍾後,林的頭曾動了一下。他同意,但指自己當時並非在說話,而是「準備同佢講嘢」,即待鍾清醒後便會就踢傷歐一事拘捕警誡他。

其後片段可見,林在鄧戴上手套、扯起鍾上衣捂住他面部並打他時,視線望向鄧的手。林同意自己當時已遠離他聲稱要留意的電話,但指並無看見手套。法官此時插口「睇唔到有電話添,唔見有電話屏幕發光」,林解釋,當時他是關掉了手機屏幕,只是留意有沒有訊息彈出來。

控方指出,林當時是清楚望住其時發生的襲擊,林僅回應:「我同意係望緊,但唔同意係襲擊」。

控方:被告入病房前已心知肚明襲擊鍾 望天花板乃查看閉路電視位置

控方最後指出,林和歐及鄧進入病房那刻開始,已心知肚明共同目的就是要襲擊鍾。林入去後打鍾的面兩下,再由歐用力打鍾的面一下,是為了叫醒鍾,以迎接鄧戴好手套之後的襲擊。

控方續指,正因三人都知情並參與襲擊,林才會沒有阻止過二人,也沒有問他們做什麼,整個過程都非常冷靜。也正因如此,二人才會在林面前光明正大地施虐。而林最後望天花板並非要放鬆頸部,而是望房間有否閉路電視及閉路電視的位置。林全部否認。

稱現場事件與閉路電視不同 官:你唔係話CCTV係假㗎嘛?

辯方覆問時,問林為何要趕著入房拘捕警誡鍾,林回應是要保障鍾的權利,假如他醒了,都要知道為何身在此獨立病房。法官即指出,「唔拘捕都可以話畀佢聽㗎」。

辯方再問及,為何林當時看不到施襲情況,林再重申:「因為當時現場發生嘅嘢同CCTV影到嘅嘢我覺得係唔同」。辯方律師和法官一度錯愕,法官問:「你唔係話CCTV係假㗎嘛?」辯方終替林澄清,是指兩者角度不同。

辯方案情完畢,案件將於本週五(27日)結案陳詞。

3名被告依次為歐國偉(25歲)、鄧文謙(24歲)、林易昇(30歲)。歐正停職,鄧和林均已離職。三人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三人去年6月26日,在北區醫院一病房裡,身為警務人員並以該身分行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a)非法襲擊當時在警方羈押下的鍾志華,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及/或(b)忽略履行或不履行對其停止對上述鍾志華的非法襲擊的職責。而交替的「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指三人於同日同地襲擊鍾志華,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

案件編號:DCCC 2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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