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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指區議會議程越權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多加解釋

民政指區議會議程越權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多加解釋

(獨媒報導)新一屆區議會換屆後,各區民政處以《區議會條例》第61條的職權為由,阻止區議會討論「越權」議題。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就此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獲回覆指投訴不成立,但公署認為民政處宜多加解釋為何認為某議題「越權」,並望日後法庭判決後,民政處可制訂清晰的準則及指引。

油尖旺區議會去年四月討論「重組警隊,停止濫暴」議案,民政專員即席拉隊離場。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同年6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日前完成調查,指「以行政角度而言」並未出現失當,接納民政事務總署大部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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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議會去年四月討論「重組警隊,停止濫暴」議案,民政專員即席拉隊離場。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接獲該重組警隊議案時,經「徵詢相關部門意見(包括律政司)意見」後,認為議案不符合區議會職能,故通知林兆彬及油尖旺區議會主席林健文政府的立場,並強調秘書處將不會提供會議支援服務。

對於被指「雙重標準」,即區議會過往亦曾討論「全港性議題」,民政事務總署指每項討論事項及其討論內容不一,不能一概而論,民政處會按「具體情況」跟進議案,而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會按需要,就不同範疇諮詢區議會及地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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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 羅健熙

公署:民政解釋「似乎過於籠統」

申訴專員公署評論則認為,曾在區議會討論的議題涉及範圍甚廣且多,亦包含不同主張,認為民政處未有解釋為何一些類似的議題又獲接納,認為民政事務總署的解釋「似乎過於籠統」。公署建議應「盡量向投訴人多加解釋」政府對《條例》的理解及相關考慮因素。

南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羅健熙已就區議會職能及秘書角色提出司法覆核,故公署亦稱相關法律原則「最終由法庭決定」,望民政事務總署按法庭判決制訂清晰準則及指引。公署評論又提到民政處如未能明確解釋如何界定某項議題不符職能,無助雙方溝通及合作,影響區議會事務的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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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議員 林兆彬

林兆彬斥申訴專員「推波」 與民政對話已到盡頭

林兆彬對結果感到失望,斥申訴專員公署偏袒民政事務總署,認為公署逃避責任,「因為屬於政治問題,所以(公署)想推個波俾法庭裁決區議會職能問題」。

至於公署建議民政事務處與區議員多加溝通,林兆彬直指不可能,強調是民政處一直避免溝通,以閹割區議會權力:「民政係一個劊子手,想用刀斬我哋,佢又點會同我哋溝通多啲呢?」認為與民政的溝通已到盡頭,申訴專員公署的「評論」比較單純及純情。

林兆彬指唯有期待司法覆核結果,但坦言感到悲觀,「九成都輸,咁不如將啲錢用喺有用嘅地方,例如612基金」。

林兆彬去年提出的重組警隊議案,內容包括檢討及改革旺角警署、油麻地警署、尖沙咀警署等警務人員目前「半軍事化」模式,並在有結果前暫停防暴隊和速龍小隊運作或解散。動議又要求當局必須獨立公正調查警隊於「反送中運動」中的濫暴行為,包括8.31太子站、油麻地碧街人踩人及包圍理大等事件,並成立獨立、有民選代表和具調查權力的法定監察警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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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余健強(右)

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余健強當時指,動議已超出地區範圍和區議會的職能,因為重組涉及政策事宜和制度上的改變,亦表明秘書處不會為議案提供支援。他發言後隨即帶隊離場,期間遭民主派議員包圍理論。最後民主派繼續會議,並通過將「重組警隊,停止濫暴」加入續議事項,在往後每次會議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