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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非法集結案 督察稱示威者向警投雜物 惟觀片後承認未見警方受襲

10.1非法集結案 督察稱示威者向警投雜物 惟觀片後承認未見警方受襲

(獨媒報導)前年10月1日,多區市民發起「十一國殤」示威活動,9名年屆14至29歲的男女則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督察韓繼榮供稱,警員沿鳳德道推進時,示威者四方八面攻擊及以雜物投擲警員,警員推進至消防局外時更被汽油彈攻擊。惟警方錄影片段中未見有人襲擊警員,在辯方盤問下,韓亦承認未見有人襲擊警員。辯方再問,當時是否沒有人在鳳德道聚集,只是有人跑過,韓不認同,稱「警方未到前佢地已聚集,見到警察先向後退」。

當日駐守機動部隊D大連、現任交通部意外調查組5隊的督察韓繼榮供稱,前年10月1日收到指示進行「踏浪者行動」,於下午2時15分其隊伍約40人到達黃大仙鳳德道支援,並於鳳德道與蒲崗村道位置落車。韓指下車後見200名深色衣著、戴頭盔裝備的示威者在60米距離外堵路。期間他們用磚頭、鐵欄、竹枝等堵路,又灑溪錢。

韓與隊員下車並展示藍旗發出警告,否則將使用適當武力驅散及拘捕。其後示威者退後,警員於是上前清理地上路障,韓指示威者繼續用雜物投向警員、叫囂及指罵。警員拿起長槍戒備,並沿鳳德道向西推進,沿途有人四方八面攻擊及以雜物投擲警員。

督察稱受汽油彈攻擊 故發射橡膠彈等

韓指當時小隊兵分兩路,其中兩隊由他帶領沿西掃蕩,另外兩隊則沿盈鳳里掃蕩,在推進時亦不斷被雜物攻擊。約2時半韓的小隊到達消防局對出,並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示威者仍以磚頭、雞蛋及石頭等攻擊,於是他著同事向A座宿舍施放催淚彈。

其後警員繼續推進,這時再受到超過10枚的汽油彈攻擊,於是約2時45分警員發射10發橡膠彈及3發催淚彈,最後警車在3時離開,期間車窗被雜物掟欄。

庭上播放出警方的錄影片段,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郭憬憲盤問指,在片段中未見有人襲擊警員,韓回答指「見唔到」。辯方再問,當時是否沒有人在鳳德道出現,韓不認同,並稱當時前方有人聚集。辯方追問:「佢地只係跑過?」韓亦不認同,稱「警方未到前佢地已聚集,佢地見到警察先向後退」。最後辯方問:「影片中影唔到有人襲擊警員?」韓最終同意。

另外,辯方指出影片中未見消防局附近的途人因有人擲汽油彈而爭相走避,韓稱因聚集人士在較遠的50至60米外,故途人不用急着走。

案件明(2日)續審。

9名被告為高子晉(25歲)、甄健輝(22歲 )、許忻陽(25歲)、李咏梅(29歲)、羅妙霏(24歲)、林坤煒(22歲)、鍾孝庭(19歲)、15歲男生及14歲男生,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鳳德道及盈鳳里,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WKCC381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