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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司機襲警罪成 高院駁回上訴 聞判拍掌讚官:全香港市民都滿意你!

六旬司機襲警罪成 高院駁回上訴 聞判拍掌讚官:全香港市民都滿意你!

(獨媒報導)去年1月19日的「天下制裁」集會,61歲家庭司機施振英被指大力推速龍警員胸口一下以及拳擊下巴,遭按地制服致頭受傷流血。被告否認襲警罪,審訊後罪成判囚1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向高院提上訴,並找到新影片顯示被警員叉頸。高院法官陳慶偉今(15日)駁回上訴申請,被告即時服刑,他聞判後大力拍掌及高舉拇指,陳官問他有何意思,被告稱:「我讚美你。」陳官質疑:「似乎你唔滿意結果。」被告回應:「唔係,我讚美你,全香港市民都滿意你!」陳官面容嚴肅注視被告十多秒後稱:「你嘅舉動可以構成藐視法庭。」

被告拍掌舉拇指 官質疑:似乎你唔滿意結果

上訴一方早前指,案件審訊完畢後找到新的影片及相片證據,可見上訴人一度遭警員叉頸,顯示案發經過與兩名警員的說法完全不同,因此定罪欠穩妥。高院法官陳慶偉今指由於理據不足,決定駁回定罪及判刑的上訴申請。

被告須即時服刑,坐在犯人欄的他在得悉結果後大力拍掌及高舉拇指,陳官問:「請問你咩意思呢?」被告稱:「我讚美你。」其後官再問:「係咁多啦喎?」被告再稱:「仲唔夠?」陳官質疑:「似乎你唔滿意結果。」被告則大聲稱:「唔係,我讚美你,全香港市民都滿意你!」陳官面容嚴肅地注視被告十多秒後稱:「你嘅舉動可以構成藐視法庭。」

被告兒子感失望 花大量時間找證據

旁聽人士在被告押走時高呼:「施生!撐住呀!」被告則叮囑親友:「睇住媽咪呀!」有旁聽人士在庭外稱:「讚都唔得?」被告的兩名兒子則表示,對於結果有心理準備,但難免感失望,因當然希望裁決正面。兩人又指開審前已花大量時間搜尋影片證據,又指父親一向個性堅強。

官:新影片初審時已存在 上訴人無盡力找

法官陳慶偉的判詞指,上訴人兒子指新證據在上訴人被定罪的翌日才找到,而新影片與初審時影片的拍攝者是一樣的,因此這些影片在初審時已實際存在,亦知道來源,理應不難找到,只是上訴人當時沒有盡力尋找。

陳官又認為,兩名控方證人沒有機會看新影片,亦無法回應及反駁;而上訴人指遭警員叉頸,所以才自衛還擊,但上訴人現時才更改抗辯理由,叉頸這個動作辯方沒有在初審時向警員提出,亦沒有向警員表示這是使用過份武力。雖然影片與警員證供有出入,但陳官認為整體而言警員的論述都是正確。

官指上訴人將警員手撥開 警伸手向頸屬防禦

另外,因影片收音不佳,兩名警員疑曾命令上訴人離開馬路,更將手放在上訴人肩膊,但上訴人突然使勁將警員的手撥開,動作可視為襲警等,其後另一警員才伸手向上訴人頸。因此陳官指,警員是欲阻止上訴人有進一步行動,舉動屬防禦性多於襲擊。

陳官又認為,原審裁判官沒有如申請人所指錯信兩名作供警員,包括辯方質疑警員為何看不到被告頭部流血,但陳官指警員專注在制服上訴人,看不到亦不足為奇,故認為裁判官沒有犯邏輯上錯誤,最後駁回定罪上訴。

官指上訴人拖慢警行動 無必要對警用武力

至於刑罰上訴方面,陳官指上訴人當日慢條斯理在馬路步行,顯然拖慢警方行動,即使上訴人無預謀犯案,但他完全沒必要對警員使用武力,因此亦駁回刑罰上訴。

案發時60歲、現年61歲的被告施振英,報稱為家庭司機,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道與會所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A。

案件編號:HCMA2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