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7.1佔立會案】20歲青年擬認暴動罪 撤銷保釋還柙至明年5月答辯

【7.1佔立會案】20歲青年擬認暴動罪 撤銷保釋還柙至明年5月答辯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其中因涉初選案被還柙的劉頴匡早前表示擬認暴動罪。同案一名20歲青年今(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他表示將會承認暴動罪,另被控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將會由法庭存檔,不提證供起訴。他今申請撤銷保釋獲批,還柙至2023年5月29日答辯。當日為同案擬不認罪的12名被告的開審日,將認罪的劉頴匡亦會於同日答辯。

14名被告分別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1歲)、廚師羅樂生(20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2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1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劉頴匡(26歲)、吳智勇(25歲)、文員范俊文(21歲)、鄒家成(25歲)及林錦均(25歲)。14人均被控暴動罪,首12人另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當中僅羅樂生及劉頴匡擬認罪。

14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除鄒家成及林錦均外,首12名被告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控罪指他們於7月1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 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逗留在會議廳時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潘浩超和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潘浩超被指於同日損壞政府總部大樓;林錦均被指於同日同地破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產,即立法會綜合大樓。

案件編號:DCCC 1069 / 2020、606 / 2020、607 / 2020、608 / 2020、609 / 2020、610 / 2020、259 / 2021(已合併)

相關報導:
7.1佔立會案2023年5月開審 王宗堯穿Adidas應訊:未審先判對還柙「手足」不公
【7.1佔立會案】劉頴匡擬認暴動罪 鄒家成擬不認罪2023年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