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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控方遲交專家報告 辯方反對作供 官指控方解釋不合理惟未造成不公

【初選47人案】控方遲交專家報告 辯方反對作供 官指控方解釋不合理惟未造成不公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受審。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於審訊第5日,反對控方傳召兩名警長以「專家證人」身份就Facebook及YouTube作供,因控方太遲提供專家報告予辯方,致她難找辯方專家,最終法庭批准兩警長作供,但不代表接納報告內容。法庭今(23日)就相關決定頒下書面理由,直言控方就延遲送達報告的解釋並不合理,控方應該以嚴格的舉證基礎準備案件。惟法庭認為容許控方呈交報告未會對被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亦不會影響審訊的公平性,而且可透過短暫押後或頒下相應的賠償令作為補償。

辯方指報告延遲送達 控方無遵守有關規定

控方申請傳召兩名警長就Facebook及YouTube方面,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於判詞指,雖然案件於2022年6月已交付至高院,但辯方卻在開審第一天,才收妥控方所有專家報告。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反對指,該些專家報告延遲送達,以及控方沒有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指示。被告將因控方傳召專家證人而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失;另外控方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公然無視專家證據的規定。

控方強調已盡快獲取報告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承認控方沒有按《實務指示》遵守要求,在交付程序之前,將專家報告送達辯方。但他強調已盡快獲取該些專家報告,亦預期與辯方達成部分協議,可是最後卻未能達成協議,因此控方認為確實需要索取有關報告。但控方認為被告並沒有受任何損害。

辯方質疑控方一早知道會依賴甚麼證據

辯方則指,控方在起訴時已知道會依賴甚麼證據,他們不能坐着等待視乎哪些事項獲得同意或不同意,再決定是否傳召專家證人。控方有義務盡早列出證據,尤其在具有針對性的專家證據上,以容許辯方向其他專家索取意見,以及決定是否傳召他們辯護。在現階段,辯方無法在有限的時間內找到相關領域的其他專家。

法庭認為控方解釋不合理 應以嚴格基礎準備案件

法庭直言,控方就延遲送達報告的解釋並不合理,他們應該一早知道會依賴Facebook及YouTube的片段,控方應該以嚴格的舉證基礎準備案件,而非期望會與辯方達成協議。

法庭指被告夠時間索專家意見 但收報告後3星期卻未嘗試

但另一方面,法庭考慮到現時距離傳召警長尚有一段時間,被告仍然有足夠時間考慮有關報告及索取辯方專家的意見。法庭強調,被告面對的控罪嚴重,為了司法公正,相關專家證據應該呈交予法庭並進行適當的評估。

法庭亦指,辯方指在尋找辯方專家時會遇困難的說法是推測性的,加上辯方收到報告已超過3星期,但他們仍然沒有嘗試徵求辯方專家的意見。

法庭指未會對被告損害 亦不影響審訊公平

法庭最後指,雖然控方未能及時將專家報告送達予辯方,但若繼續容許控方在這方面舉證的話,卻未會對被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亦不會影響審訊的公平性。法庭認為,若因報告延遲而對辯方造成不便,可透過短暫押後或頒下相應的賠償令作為補償。

考慮到上述原因,法庭決定批准控方就該4份專家報告舉證,但不代表在現階段接受報告的內容。另外,兩名警長獲批准作供,但其專家資格是否確立,以及其證據所佔的比重,則有待日後處理。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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